[发明专利]光导和包括光导的照明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2080033942.3 | 申请日: | 2020-05-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6725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 发明(设计)人: | B·莫斯;M·C·J·M·维森伯格;O·V·弗多温;J·P·M·安塞姆斯;H·J·科尼利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昕诺飞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8/00 | 分类号: | F21V8/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江鹏飞;陈岚 | 
| 地址: | 荷兰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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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提供了一种用于照明设备(8)的光导(1)。光导(1)包括被配置用于接收光并将所接收的光耦合到光导(1)中的耦入元件(2)。光导(1)被配置成在光导(1)内传送所接收的光。光导(1)包括至少第一组和第二组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它们分布在光导(1)的侧面(4)上、并且凹进光导(1)的侧面(4)或从光导(1)的侧面(4)突出。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被配置用于将光耦合出光导(1)。此外,第一组的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几何特征在形状上与第一锥体或锥台(5)一致,并且第二组的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几何特征在形状上与第二锥体或锥台(6)一致。第一锥体或锥台(5)具有(i)不同于第二锥体或锥台(6)的高度(h2)的高度(h1)和(ii)不同于第二锥体或锥台(6)的基底直径(bd2)的基底直径(bd1)。第一锥体或锥台(5)的高度(h1)与基底直径(bd1)之比在0.4至0.7的范围内。第二锥体或锥台(6)的高度(h2)与基底直径(bd2)之比在0.7至1.4的范围内。 |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照明设备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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