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导和包括光导的照明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2080033942.3 | 申请日: | 2020-05-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6725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 发明(设计)人: | B·莫斯;M·C·J·M·维森伯格;O·V·弗多温;J·P·M·安塞姆斯;H·J·科尼利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昕诺飞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8/00 | 分类号: | F21V8/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江鹏飞;陈岚 | 
| 地址: | 荷兰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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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照明设备 | ||
1. 一种用于照明设备的光导(1),所述光导包括:
耦入元件(2),配置用于接收光并将所接收的光耦合到所述光导(1)中,其中所述光导被配置为在所述光导(1)内传送所接收的光;和
至少第一组和第二组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其分布在所述光导(4)的侧面上、并且凹进所述光导(4)的侧面或从所述光导(4)的侧面突出,其中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被配置用于将光耦合出所述光导(1);
其中第一组的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几何特征在形状上与第一锥体或锥台(5)一致,并且第二组的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几何特征在形状上与第二锥体或锥台(6)一致,
其中所述第一锥体或锥台(5)的高度(h1)不同于所述第二锥体或锥台(6)的高度(h2),
其中所述第一锥体或锥台(5)的基底直径(bd1)不同于所述第二锥体或锥台(6)的基底直径(bd2),
其中所述第一锥体或锥台(5)的高度(h1)与基底直径(bd1)之比在0.4至0.7的范围内,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锥体或锥台(6)的高度(h2)与基底直径(bd2)之比在0.7至1.4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导(1),其中所述第一锥体或锥台(5)具有0.56的高度(h1)与基底直径(bd1)之比,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锥体或锥台(6)具有1.07的高度(h2)与基底直径(bd2)之比。
3.根据权利要求1和2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其中所述第一组的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几何特征在形状上与第一锥台(5)一致,并且所述第二组的每个锥形耦出表面结构的几何特征在形状上与第二锥台(6)一致,其中所述第一锥台(5)的顶部直径(td1)不同于所述第二锥台(6)的顶部直径(td2)。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其中所述耦出表面结构(3)根据选定图案分布在所述光导(4)的侧面上。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其中第一组中的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数量是第二组中的锥形耦出表面结构(3)的数量的选定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导(1),其中所述选定部分在0.3-0.7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导(1),其中所述选定部分是0.38。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其中相对于第一组的其他耦出表面结构(3)和第二组的耦出表面结构(3),第一组的一些耦出表面结构(3)不规则地分布在所述光导(4)的侧面上。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其中除了所述侧面(4)之外,所述光导(1)还包括另一侧面(7),所述另一侧面(7)与提到的第一侧面(4)相对布置并且被配置用于将光耦合出所述光导(1)。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其中所述光导(1)具有根据板、片或长方体的形状。
11.一种灯、灯具或照明系统(8),包括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1)。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灯、灯具或照明系统(8),进一步包括光源(9),所述光源(9)被配置为发射用于耦入到所述光导(1)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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