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双独立炸篮的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021629042.9 | 申请日: | 2020-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648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3 |
发明(设计)人: | 胡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曼华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宁波久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99 | 代理人: | 赖泽银;陈超 |
地址: | 31531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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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具有双独立炸篮的空气炸锅,包括具有开口的炸锅主体、煎炸容器组件、设置在炸锅主体内的加热组件、以及与加热组件控制连接的控制电路组件,炸锅主体内具有加热腔,煎炸容器组件能够通过开口进出加热腔,煎炸容器组件至少包括有第一炸篮和第二炸篮,加热组件包括与第一炸篮的位置相适配的第一加热组件、以及与第二炸篮的位置相适配的第二加热组件。本实用新型具有至少两个加热的腔室或炸篮,单次能够加热多种食物,进而缩短总的烹饪时间;并且通过加热腔的内壁、隔板、搭边、炸篮之间的配合,使得第一炸篮和/或第二炸篮在安装入加热腔中时,均能够形成独立、相对密闭且更加狭小的加热空间,从而消除串温串味的情况发生。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独立 空气 炸锅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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