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作特征有效性判定方法、计算机存储介质和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71901.6 | 申请日: | 2019-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096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1 |
发明(设计)人: | 胡佳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菲力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40/20 | 分类号: | G06V40/20;G06V20/40 |
代理公司: | 深圳壹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31 | 代理人: | 寇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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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动作特征有效性判定方法、计算机存储介质和电子装置,通过前后相邻图像帧之间的产生时间戳间隔长短和动作特征一致性来判断相邻图像帧之间是否为连续动作以及是否发生数据抖动,并预设缓存队列来缓存连续且未发生数据抖动的图像帧的动作特征和产生时间戳信息。通过预设缓存队列的长度(即连续且未发生数据抖动的图像帧的数量),当缓存达到预设数量的图像帧信息时,判定缓存队列中缓存的各图像帧中的动作特征为有效特征。本发明减少了由于环境的影响、设备精度的不足、底层算法的误差、物体运动轨迹的突变等因素导致的数据抖动,降低了对判断物体运动趋势的干扰,有效减少了判断结果的偏差,提升了动作追踪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 ||
搜索关键词: | 动作 特征 有效性 判定 方法 计算机 存储 介质 电子 装置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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