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视频采集通讯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604138.6 | 申请日: | 2018-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050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4 |
发明(设计)人: | 汪新露;郑恩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计量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19/146;H04N21/643;H04N21/6437;H04L29/08;H04B7/185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林超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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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人机视频采集通讯系统。包括地面站系统、无人机系统、云服务系统和增设了协同视频系统,无人机系统和协同视频系统安装在无人机上,使得无人机系统经协同视频系统后分别与地面站系统、云服务系统通信连接,无人机系统和地面站系统连接通信;协同视频系统主要由视频编码器、采集模块、无线传输模块和4G模块构成;采集模块的输入端与无人机系统连接,采集模块的输出端与视频编码器连接,视频编码器输出端经无线传输模块和地面站系统通信连接,视频编码器输出端经4G模块和云服务系统通信连接。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目前无人机巡航监测过程中将会产生海量视频数据与有限的无线传输带宽和无人机存储空间形成的矛盾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系统 地面站系统 视频编码器 视频系统 云服务系统 采集模块 通信连接 输出端 协同 无线传输模块 本实用新型 视频采集 通讯系统 海量视频数据 存储空间 监测过程 连接通信 矛盾问题 无线传输 输入端 巡航 带宽 增设 | ||
【主权项】:
1.一种无人机视频采集通讯系统,包括地面站系统、无人机系统和云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增设了协同视频系统,无人机系统和协同视频系统安装在无人机上,使得无人机系统经协同视频系统后分别与地面站系统、云服务系统通信连接,无人机系统和地面站系统连接通信;所述的协同视频系统主要由视频编码器、采集模块、无线传输模块和4G模块构成;采集模块的输入端与无人机系统连接,采集模块的输出端与视频编码器连接,视频编码器输出端经无线传输模块和地面站系统通信连接,视频编码器输出端经4G模块和云服务系统通信连接;协同视频系统采用三星4412片上系统,4G模块采用华为ME909s‑821,视频编码器的型号为MFCv5,无线传输模块采用3DR 915MHZ设备,采集模块采用V4L2;采集模块用于收集获取无人机系统的实时飞行作业视频和飞行参数,并传送至视频编码器进行变码率编码压缩;视频编码器接收飞行作业视频并进行变码率编码压缩;无人机系统采集飞行作业视频并传送到协同视频系统,同时无人机系统将飞行参数发送到协同视频系统;协同视频系统接收飞行作业视频并将视频进行变码率处理后发送到云服务系统,接收飞行参数后将飞行参数融合到编码处理后的飞行作业视频中并发送到地面站系统;地面站系统接收协同视频系统发送过来的融合后的飞行作业视频;云服务系统存储协同视频系统发送过来的融合后的飞行作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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