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电动伸缩踏板的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21843.2 | 申请日: | 2017-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142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3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辉;李海涛;孙世元;苏有;于杰;刘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3/02 | 分类号: | B60R3/02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旭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126 | 代理人: | 彭随丽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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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电动伸缩踏板的汽车,其包括汽车车体,以及通过主动四连杆机构和随动四连杆机构安装于汽车车体侧部的踏板,在主动四连杆机构处还设有驱使主动四连杆机构相对于汽车车体摆动的驱动马达,以使得踏板的展开位置相对于收起位置具有沿汽车车体的宽度及高度方向布置的展开尺寸和下沉尺寸,并使得踏板踩踏面上至少一点的运动轨迹中,有至少一半运动轨迹与展开尺寸和下沉尺寸形成的矩形的对角线相契合。本具有电动伸缩踏板的汽车通过设置主动四连杆机构和随动四连杆机构,以使得踏板的脚踏面的运动轨迹与展开尺寸和下沉尺寸形成的矩形的对角线相契合设置,可提高踏板展开或收回的速度,以满足踏板展开及收回运动的时间要求。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电动 伸缩 踏板 汽车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电动伸缩踏板的汽车,包括汽车车体,以及通过主动四连杆机构(1)和随动四连杆机构(2)安装于所述汽车车体侧部的踏板(3),于所述主动四连杆机构(1)处还设有驱使所述主动四连杆机构(1)相对于所述汽车车体摆动的驱动马达(4),以由所述主动四连杆机构(1)的摆动,而使所述踏板(3)具有于其收起和展开位置间的伸出或收回运动,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3)的展开位置相对于收起位置具有沿所述汽车车体的宽度及高度方向布置的展开尺寸和下沉尺寸,且于所述踏板(3)的展开或收回运动中,所述踏板踩踏面上至少一点的运动轨迹中,有至少一半运动轨迹与展开尺寸和下沉尺寸所形成的矩形的对角线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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