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祛斑祛皱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95912.1 | 申请日: | 2012-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457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发明(设计)人: | 邵文远;姜雪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丹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39 | 分类号: | A61K38/39;A61P17/00;A61P17/18;A61K31/01;A61K31/343;A61K31/352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沈志海 |
地址: | 212300 江苏省镇***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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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祛斑祛皱的药物,包括各组分及组分的重量份为:丹酚酸B为22-34份、胶原蛋白16-28份、原花青素为11-24份、番茄红素10-14份、维生素P为4-9份。该种用于祛斑祛皱的药物,通过使用优选比例的丹酚酸B、胶原蛋白、原花青素和番茄红素等能够实现逐渐祛斑、祛皱、祛老人斑、改善肌肤、增强免疫力等效能,以及活血化淤、改善微循环、清除自由基等功效。该种用于祛斑祛皱的药物,能够增强人体免疫力,具有良好的美白和改善睡眠性能,且具有优越的生理功能,不仅具有抗癌抑癌的功效,而且对于预防心血管疾病、动脉硬化等各种成人病、增强人体免疫系统以及延缓衰老等都具有显著功效。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祛斑 药物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祛斑祛皱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包括各组分及组分的重量份为:丹酚酸B为22‑34份、胶原蛋白16‑28份、原花青素为11‑24份、番茄红素10‑14份、维生素P为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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