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从外表突出的配重的金属木型高尔夫球杆头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87579.2 | 申请日: | 2012-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86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23 |
发明(设计)人: | G·弗格森;山根启介;R·K·赫廷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库施耐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吴俊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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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此公开了一种具有从外表突出的配重的金属木型高尔夫球杆,该配重改进了高尔夫球杆头的性能。更准确地说,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金属木型高尔夫球杆头,在保持经典梨形高尔夫球杆尺寸和形状的情况下,其能够扩展性能的边界。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外表 突出 配重 金属 高尔夫球杆 | ||
【主权项】:
一种金属木型高尔夫球杆头,包括:构成高尔夫球杆头自然周线的主体部分;在所述高尔夫球杆头底侧附近的底部部分;和放置于所述高尔夫球杆头自然周线外的配重,其中,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对y轴的转动惯量与前至后距离的比大于约838克·厘米;所述对y轴的转动惯量与前至后距离的比定义为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对y轴的转动惯量除以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前至后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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