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灯装置以及照明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4927.0 | 申请日: | 2012-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46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木宫淳一;户田雅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9/00;F21V17/00;F21V29/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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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灯装置以及照明器具。根据一实施方式,灯装置具备圆筒状的本体(3)、发光模块(2)、点灯装置(6)以及支撑构件(5)。所述本体(3)具有开口部(14)以及设在所述开口部(14)的相反侧的散热部(4)。所述发光模块(2)、所述点灯装置(6)以及所述支撑构件(5)收容在所述本体(3)中。所述发光模块(2)具有发光体(8)。所述支撑构件(5)以将所述发光体(8)的热传递至所述散热部(4)的方式而热连接于所述发光模块(2)以及所述散热部(4)。进而,所述支撑构件(5)以所述发光模块(2)较所述点灯装置(6)更位于所述开口部(14)的方向的方式而将所述发光模块(2)保持于所述本体(3)。 | ||
搜索关键词: | 装置 以及 照明 器具 | ||
【主权项】:
一种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圆筒状的本体(3),具有开口部(14)以及设在所述开口部(14)的相反侧的散热部(4);发光模块(2),收容在所述本体(3)内,且所述发光模块(2)具有朝向所述开口部(14)来放射光的发光体(8);点灯装置(6),收容在所述本体(3)内;以及支撑构件(5),收容在所述本体(3)内,且所述支撑构件(5)以将所述发光体(8)发出的热传递至所述散热部(4)的方式而热连接于所述发光模块(2)以及所述散热部(4),并且以所述发光模块(2)较所述点灯装置(6)更位于所述开口部(14)的方向的方式而将所述发光模块(2)保持于所述本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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