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烟熏宠物食品的制作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38841.8 | 申请日: | 2011-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64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陈振标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K1/18 | 分类号: | A23K1/18;A23K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欣创专利商标事务所 31217 | 代理人: | 顾大平 |
地址: | 325406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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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烟熏宠物食品的制作工艺,将猪皮和/或牛皮与肉类,经过一定的工艺,分别或者混合制成宠物食品狗咬胶的半成品。在一定温度、湿度和时间下,使用液熏技术,加湿、排湿、烟熏和上色,循环进行,最后使制品吸收烟熏风味并成功着色。采用本发明制作工艺获得的宠物食品着色均匀,生产效率高,环保低碳,而且不含有Bap等有害物质,不会危害宠物的健康。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熏 宠物食品 制作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烟熏宠物食品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原料的准备: 将猪皮和/或牛皮与肉类,经过一定的工艺,分别或者混合制成宠物食品狗咬胶的半成品; (2)烟熏炉的准备: 将半成品均匀摆盘后一层一层放在架车上,推入烟熏炉,在烟熏炉盛放烟熏液的地方,倒入烟熏液;设置每一步骤的温度、控制时间后,使烟熏炉开始运作; (3)首次循环: 对半成品进行加湿、排湿、烟熏和上色,其中,首次加湿温度在55℃‑65℃,控制时间在7‑13分钟;排湿,烟熏温度保持在55℃‑65℃,且排湿将箱体湿度控制在25%‑35%;所述排湿、烟熏控制时间在3‑8分钟;上色温度提升,达到70℃‑80℃,控制时间在3‑8分钟; (4)N次中间循环: 保持温度70℃‑80℃,分别控制时间3‑8分钟,对半成品进行加湿、排湿、烟熏和上色; (5)最后循环: 保持温度70℃‑80℃,分别控制时间3‑8分钟,对半成品进行加湿,排湿,然后延长烟熏的控制时间,大约7‑13分钟,温度保持基本不变,而后迅速升温至105℃‑120℃,控制时间在20‑30分钟对半成品进行上色,最后将温度降至70℃‑80℃,在3‑8分钟内,对半成品进行烘干; (6)出炉: 烟熏宠物食品的工艺结束,关闭机器,待食品冷却后将成品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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