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全息元件及其制造方法和全息激光器及光拾取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7024.0 | 申请日: | 2007-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658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发明(设计)人: | 熊谷宗乡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5/32 | 分类号: | G02B5/32;G03H1/04;G11B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葛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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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全息元件及其制造方法和使用该全息元件的全息激光器及光拾取器。提供一种不损害光学性能、小型化、制造成本低的全息元件。全息元件(1)由具有菱形的两个底面的正柱体状的全息元件主体(1a)构成。在全息元件主体(1a)的一方底面设置由分割线(3)分割成栅格周期不同的多个区域的全息区域(2),在另一方的底面设置光栅(4)。底面的第一对角线的长度比第二对角线的长度长。全息区域(2)的中心位于第一对角线与第二对角线的交点上。分割线(3)位于第一对角线上。从具有全息区域(2)的底面入射的光垂直于底面,并且投射到包含分割线(3)的平面上。 | ||
搜索关键词: | 全息 元件 及其 制造 方法 激光器 拾取 | ||
【主权项】:
1.一种全息元件,包括:正柱体状的全息元件主体,其具有菱形的底面;全息区域,其设置在所述全息元件主体的一方的底面,并由分割线分割成栅格周期不同的多个区域;以及光栅,其设置在所述全息元件主体的另一方的底面,其中,菱形的所述底面的第一对角线的长度比第二对角线的长度长,所述全息区域的中心位于所述第一对角线与所述第二对角线的交点上,所述分割线位于所述第一对角线上,从具有所述全息区域的所述底面入射的光垂直于所述底面,并且投射到包含所述分割线的平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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