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借助移动媒体平台来发布广告和相关优惠券的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12333.5 | 申请日: | 2005-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9473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4-11 |
发明(设计)人: | 安东尼·J·贝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东尼·J·贝恩 |
主分类号: | H04B1/38 | 分类号: | H04B1/38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霍育栋;郑霞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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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了一种用于通过无线协议将广告内容传送给用户移动终端的移动服务提供者的移动终端装置、系统和方法。用户移动终端既可以支持多媒体技术也可以支持蓝牙技术,且其通电后可以被服务提供者定位,以使显示的广告内容可与浏览者的位置相关。根据本发明,当移动终端显示广告内容时,其可以同时发送数字优惠券到附近支持蓝牙技术的其它设备上,接收者可以将数字优惠券用于广告的产品和服务。某些实施方案包括具有显示器的移动终端,该显示器折成第二方位,其在移动终端主轮廓的上面或沿着主轮廓以面向外,这样当免提功能被暂时停止而要求用户将终端置于耳边来说话时,站在旁边的人就能够看到显示的广告。用户会获得一些使用该终端的奖励(折扣/免费分钟,免费内容如铃声等)。服务提供者会获得广告收入以及一种监测手机广告活动效果的有效手段。附近的人可以接受信息和电子优惠券,广告商会获得品牌的认可。 | ||
搜索关键词: | 借助 移动 媒体 平台 发布 广告 相关 优惠券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包括:壳体,其适于被用户手持;收发器,其置于所述壳体内且被设置以传输和接收语音数据,所述收发器进一步被设置以接收多媒体数据;第一耳塞,其置于所述壳体内且被设置以输出所述语音数据;以及显示器,其置于所述壳体内且被设置以显示所述多媒体内容,其中所述显示器是可定位的,以使当所述第一耳塞放置到所述用户的耳旁时,所述显示器上显示的所述多媒体内容可以被至少一个其他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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