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移动触发短信服务转播多媒体短信增值服务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80854.1 | 申请日: | 2004-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697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1-16 |
发明(设计)人: | 洪世出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国原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Q7/22 | 分类号: | H04Q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学强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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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以移动触发短信服务转播多媒体短信增值服务的方法,包括:发信方发送包括服务信息、且收信号码为中转服务器的连接号码的移动触发短信;所述中转服务器解析所述移动触发短信,并根据该短信中的服务信息确定主题并创建多媒体短信生成请求,向对应的多媒体短信服务器发送;所述多媒体短信服务器解析多媒体短信生成请求,生成与该服务信息对应的多媒体短信;发送该多媒体短信到收信方。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触发 短信 服务 转播 多媒体 增值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以移动触发短信服务转播多媒体短信增值服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1)发信方发送包括服务信息、且收信号码为中转服务器的连接号码的移动触发短信;2)所述中转服务器解析所述移动触发短信,并根据该短信中的服务信息确定主题并创建多媒体短信生成请求,向对应的多媒体短信服务器发送;3)所述多媒体短信服务器解析多媒体短信生成请求,生成与该服务信息对应的多媒体短信;4)发送该多媒体短信到收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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