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牙线无效
申请号: | 99811289.5 | 申请日: | 1999-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13189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24 |
发明(设计)人: | 爱德华·H·帕克;菲利普·斯威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加拿大吉勒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5/04 | 分类号: | A61C15/04;B29C44/3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地址: | 加拿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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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牙线 | ||
1.一种牙线,包括带有泡沫材料外层和增强芯子的细丝。
2.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外层是沿牙线长度的连续层。
3.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外层以包套/芯子的形状包围上述增强芯子。
4.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细丝具有多个增强芯子元件,以海洋中群岛的形状排列在泡沫材料外层中。
5.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增强芯子为非泡沫材料的热塑性弹性体。
6.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外层为泡沫材料化的热塑性弹性体。
7.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外层是由泡沫材料化之前具有肖氏硬度0~85的聚合物形成的。
8.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外层是包括苯乙烯-丁烷嵌段的共聚物。
9.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牙线具有拉伸强度至少为2000g。
10.按照权利要求9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牙线具有拉伸强度至少为2600g。
11.按照权利要求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外层具有可在使用时由牙线释放的添加剂。
12.按照权利要求11的牙线,其特征在于上述添加剂是选自包括颜料、香料和治疗剂的一组。
13.一种制造细丝的方法,包括:
(a)用两种或更多种聚合物共挤压成多组元牙线细丝;以及
(b)在共挤压时或之前使一种上述聚合物泡沫材料化以便在上述细丝上形成泡沫材料外层。
14.按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化步骤为将气体注入处于熔化状态的聚合物中。
15.按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沫材料化步骤为在准备泡沫材料化的聚合物中添加化学起泡剂。
16.按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共挤压步骤包括共挤压作为内部芯子的第一非泡沫材料聚合物以及作为围绕上述芯子的包套的泡沫材料聚合物。
17.按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共挤压步骤包括挤压作为一组细丝的第一非泡沫材料聚合物以及作为围绕上述细丝包套的泡沫材料聚合物,以形成具有在海洋中岛的形状的牙线。
18.按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进一步具有加入添加剂至泡沫材料外层的步骤。
19.按照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添加剂是在泡沫材料化步骤之后加入的。
20.按照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添加剂是选择自一组颜料、香料和治疗剂。
21.按照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添加剂的加入方法允许在使用时由牙线将其释放。
22.按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聚合物的选择允许上述细丝作为牙线使用。
23.一种用牙线清理哺乳动物牙齿的方法,在哺乳动物的两个牙齿之间插入带泡沫材料的一段牙线。
24.一种牙线,包括带有开口蜂窝泡沫材料外层和增强芯子的细丝。
25.一种牙线,包括带有泡沫材料外层和非泡沫材料内部芯子的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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