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痤疮的治疗无效
申请号: | 97194879.8 | 申请日: | 1997-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219880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16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亚历山大·斯塔顿;詹姆斯·史蒂文·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第一曼司达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K31/455;A61K31/7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过晓东 |
地址: | 澳大利亚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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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痤疮 治疗 | ||
1、一种局部治疗痤疮的组合物,其包括0.5-20%(w/w)在体内产生NAD或NADP的前体、0.1-25%(w/w)的茶树油和药物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前体选自烟酰胺、烟酸或C1-C4低级烷基烟酸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前体为烟酰胺。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前体的浓度为2-7%(w/w)。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前体的浓度为5%(w/w)。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茶树油的浓度为2-20%(w/w)。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茶树油的浓度为5%(w/w)。
8、一种治愈痤疮或降低痤疮发生率的方法,其包括向需要此等治疗的皮肤施用有效量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括任一前述权利要求的组合物。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实质上如实施例1-3之一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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