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垃圾混凝土及其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97106776.7 | 申请日: | 1997-1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368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6-19 |
| 发明(设计)人: | 高峻;平剑;郑贻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4B18/04 | 分类号: | C04B18/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浩东 |
| 地址: | 20002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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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混凝土 及其 工艺 | ||
本发明涉及环保和新的建筑材料的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利用垃圾生产垃圾混凝土及其生产工艺。
现行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放三大类。
在国外的先进国家,以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最佳的处理城市垃圾的方法。城市垃圾处理,在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既有利于环境保护,又节约了大量原材料和能源。在这些国家里从家庭这个细胞开始,就做到了垃圾分装,按类运送,分类处理。将可以焚烧的垃圾用于焚烧发电。
但是,焚烧发电在下面的几个方面是难以符合我国国情的:
1、在我国,实际生活水准和文明程度暂时达不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垃圾完全分类处理。
2、焚烧发电仅仅是城市垃圾的一部分,一方面焚烧发电所需的垃圾,必须达到一定的燃烧值,而大量的低分子无机物构成的城市垃圾无法用于焚烧发电,例如建筑垃圾等;另一方面,焚烧发电的残余物,仍然需要土地填埋。
3、焚烧发电依然对大气产生污染,城市垃圾中的塑料(特别是含氯等有害物质的),燃烧时的气体对大气臭氧层有严重的破坏作用。
4、建造焚烧发电厂需要巨额投资。我们将现有的处理垃圾的填埋、焚烧与“垃圾混凝土”的方法进行比较,从下表中就明显看出它们的投资及社会经济效益的差异:
垃圾处理投资和效益比较
填埋和堆放:长期以来使用的传统方法,现在大多数城市依然普遍使用的方法,该方法对资源(土地和垃圾等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国家的负担及对人们生活的危害性,已是有目共睹的,也是深恶痛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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