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安全口哨结构无效
| 申请号: | 96201542.3 | 申请日: | 1996-01-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275277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2-25 |
| 发明(设计)人: | 罗伯特W·克迈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津雄 |
| 主分类号: | G10K5/00 | 分类号: | G10K5/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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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口哨 结构 | ||
1.一种安全口哨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可含持于人的牙齿内的口部,口部上有一圈顺口部外围而延伸与人的唇部外层表面形成密封的第一凸缘部,口部上还有一向上和向下延伸和人的门牙内部倾斜面相接触的第二凸缘部,在口部内形成接受来自人口所吹的空气的第一和第二空气通道、伴随着空气通道而可同时产生两种口哨音调的装置包括有在每一个空气通道的尾端处设置的出口槽,以及设置在口部的第一和第二腔室与开口,在第一和第二腔室内均收容有一豆形构件,第一和第二腔室为桶状,在口哨的两侧有可由人的手指握持的端壁,该端壁是为圆柱盘状内凹形握持面。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口哨结构,其特征在于,在空气通道末端的出口槽和腔室是固设在该口部且具有顺出口槽流出的空气予以导向而产生音调的开口。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口哨结构,其特征在于,产生低音的第一腔室相对大,产生高音的第二腔室相对小。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口哨结构,其特征在于,在第一腔室的豆形构件比第二腔室内的豆形构件来的为大和重。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口哨结构,其特征在于,可由人手握持的端壁为圆柱形向内凹的,在外侧端面上刻有粗糙形态的表面纹理。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口哨结构,其特征在于,可由人手握持的两端是向内凹的,而两侧端壁内部表面为圆柱形的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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