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导纤维被覆管无效
| 申请号: | 95121851.4 | 申请日: | 1995-1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446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8-21 |
| 发明(设计)人: | 根津茂;胜亦彻;青岛广宜;青藤宏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汎塑料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B6/44 | 分类号: | G02B6/4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丽琴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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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光导纤维 被覆 | ||
1.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它是用特性粘度1.0以上1.6以下,而且,其分子末端的羧基含量为45meq/kg以下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或其组合物挤出成型制得的。
2.按照权利要求1的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组合物中,相对于每100重量份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含有0.005-2.0重量份的晶种。
3.按照权利要求2的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晶种是硼氮化物和/或滑石。
4.按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组合物中,相对于每100份重量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含0.01-1.0份重量的含磷化合物。
5.按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组合物中,相对于每100份重量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含0.01-1.0份重量的含磷化合物和0.01-2.0份重量的受阻酚或硫醚化合物。
6.按照权利要求4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磷化合物是膦化物和或磷氮化物类的有机化合物。
7.按权利要求5的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磷化合物是膦化物和/或磷氮化物类的有机化合物。
8.按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光导纤维被覆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纤维被覆管横断面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小于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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