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电子传输通道和分段式阴极的平板型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4190457.1 | 申请日: | 1994-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923A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15 |
发明(设计)人: | P·H·F·特龙彭纳斯;E·C·科斯曼;E·A·蒙蒂;T·S·巴勒;N·兰伯特;S·T·迪扎特;A·J·J·拉迪梅卡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31/12 | 分类号: | H01J31/1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傅康,张志醒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电子 传输 通道 段式 阴极 平板 显示装置 | ||
1、具有一真空壳体的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一场致发光显示屏和一排用于传输电子的传输通道;用于产生电子并将电子注入传输通道的装置;用于在传输通两端施加电位差的装置,以便借助二次发射通过所述传输通道传输电子;用于从传输通道中引出电子的装置;以及用于导引电子射向场致发光显示屏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产生电子的装置包括并置的线状阴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此显示装置包括一个混合装置,该混合装置位于线状阴极和传输通道之间,它用于在电子被注入传输通道之前混合由线状阴极产生的电子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此显示装置包括一个引出装置和一个传输表面,引出装置用于经容许电子穿过的孔从线状阴极引出电子,传输表面在所述孔与传输通道之间延伸,它用于借助二次发射将电子传入传输通道并用于混合电子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此显示装置包括至少两排并置的线状阴极,对应于每排线状阴极,混合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孔,以容许电子穿过,所述混合装置包括一个用于在电子穿过各排孔之后集合电子并导引它们射向传输通道的入口的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传输通道具有一个电子入孔,入孔相对于传输通道的位置是变化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传输通道的入孔位于不同位置。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并置的传输通道具有不同的线状阴极作为电子源。
8、具有一真空壳体的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一场致发光显示屏和一排用于传输电子的传输通道;用于产生电子并将电子注入传输通道的装置;用于在传输通道两端施加电位差的装置,以便借助二次发射通过所述传输通道传输电子;用于从传输通道中引出电子的装置;以及用于导引电子射向场致发光显示屏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传输通道具有一个电子入孔,入孔相对于传输通道的位置是变化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传输通道的入孔位于不同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传输通道的入孔具有不同尺寸。
11、根据权利要求8或9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入孔不位于一个平面内。
12、根据权利要求8、9、10或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产生电子的装置包括至少一根线状阴极,此线状阴极是作为一个以上的传输通道的发射源。
13、具有一真空壳体的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一场致发光显示屏和一排用于传输电子的传输通道;用于产生电子并将电子注入传输通道的装置;用于在传输通道两端施中电位差的装置,以便借助二次发射通过所述传输通道传输电子;用于从传输通道中引出电子的装置;以及用于导引电子射向场致发光显示屏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传输通道具有一个电子入孔,电极绕入孔设置,相邻入孔的电极由导电的接地表面彼此隔离。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入孔相对于传输通道的位置是变化的。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传输通道的入孔位于不同的位置。
16、具有一真空壳体的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一场致发光显示屏和一排用于传输电子的传输通道;用于产生电子并将电子注入传输通道的装置;用于在传输通道两端施加电位差的装置,以便借助二次发射通过所述传输通道传输电子;用于从传输通道中引出电子的装置;以及用于导引电子射向场致发光显示屏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产生并注射电子的装置包括一个发射源以及对应于每一通道的一控制电极和一阳极,控制电极和阳极分别位于传输通道的入孔的进出两侧,此显示装置包括用于向控制电极和阳极施加电压的装置,以控制传输通道中的电流,所述控制电极和阳极设置于一电绝缘板的表面上,板的厚度最大为入孔最小尺寸的两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未经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9045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