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菇酒无效
| 申请号: | 93103495.7 | 申请日: | 1993-03-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808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9-28 |
| 发明(设计)人: | 罗长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酒厂 |
| 主分类号: | C12G3/00 | 分类号: | C12G3/00;C12G3/04;A61K35/84 |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守仁 |
| 地址: | 431809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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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香菇 | ||
1、一种香菇酒,其特征在于香菇酒是由粮食酒、香菇精和中药营养液组成。
2、一种制取香菇酒的方法,其特征是先将10份的粮食酒液与1份香菇,通过减压抽提法抽提得香菇精,此香菇精再与等量的中药营养液混合,经过自然发酵、氧化、过滤后,酿制而成香菇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香菇精是通过三次减压抽提后制取,即:第一次抽提是将香菇一份浸泡在含有0.2~3%的柠檬酸的粮食酒十份酒液中,抽提十分钟,再加入0.1~0.2%维生素C二份及0.01~0.2%食用表面活性剂二份于90~98℃下抽提10~15分钟,离心分离,得第一次抽提液;第二、三次抽提则分别将前次抽提后的残渣通过碱性食盐液、酶剂抽提,离心分离,得第二、三次抽提液。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香菇酒及其制取方法,其特征在于粮食酒是用大米酿制而成的低度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米是糯米和湖北省京山县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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