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低层旧房的加层扩建、绿化法无效
| 申请号: | 86102326 | 申请日: | 1986-04-03 |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2326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3-11 |
| 发明(设计)人: | 夏英湖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英湖 |
| 主分类号: | E04B1/19 | 分类号: | E04B1/19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上海保***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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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低层 扩建 绿化 | ||
1、一种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属于一般低层旧房改造领域。在原有一到三层楼的旧房上加层扩建,使用这一特殊的方法造的带绿化的住宅房是:“省用地皮带绿化的住宅房”,其特征是:由基础[1]、承重墙或柱[2]、纵向承重梁[3]构成类框架[26]覆罩在原房[4]上,两者间隔开距离[18]和沉降缝[17],加层把类框架[26]当作基础,加层上带有种植沟[9]、种植槽垫[11]、种植槽[12],水管[13]、攀附架[27]、[28]或[14]、[15]、[16]与助攀器[22]泵井[29]等绿化设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纵向承重梁〔3〕是倒T形或花篮形;加层〔24〕的纵向承重墙砌在其上翼缘〔5〕上;予制楼板或木楼板的搁栅〔8〕搁置在其下翼缘〔6〕上,若为现浇楼板,则与下翼缘〔6〕连浇成一体。纵向承重梁〔3〕的有效长度一般限制在:加层〔24〕的纵向承重墙厚度乘以2.5~4,再乘以10~18之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低层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承重墙或柱〔2〕、纵向承重梁〔3〕、横向隔断墙的墙基梁〔23〕三者或现浇为一整体,或分别予制、砌后,各各留出钢筋搭头,经并装焊接、再以混凝土浇接连固成一整体。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纵向承重梁〔3〕的底部留有予埋铁,由小段角钢或槽钢构成的夹持物〔7〕焊接其上,使纵向承重梁〔3〕间隔罩夹住房墙〔21〕。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类框架〔26〕与房〔4〕之间的距离〔18〕等于或略大于纵向承重梁〔3〕的挠度加上类框架〔26〕与房〔4〕的沉降差、再加上可被压缩物质经过极限压缩后的残留厚度。距离〔18〕在室内部分由吊平顶掩蔽之,室外部分由可被压缩物质填充之,与沉降缝〔17〕经粉刷后外观上不露痕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种植槽(或种植槽底板)〔12〕为予制品,分段相接地搁置在种植槽垫〔11〕上,其每段四周底部均留有成排排水小孔。
7、如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种植槽垫〔11〕为位于平屋面〔10〕之上、种植槽〔12〕之下的条状装置,其厚度应高于平屋面〔10〕2cm以上,最佳高度为10c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助攀器〔22〕为固定在墙面上的桩形或勾形或架形装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园弧形棚架〔27〕作藤本植物攀附引缚,〔28〕上可加塑料膜兼作暖棚。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层旧房加层扩建、绿化法,其中泵井〔29〕可作灌溉水源,並可与阴井〔31〕经管道〔30〕接通回用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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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构造;墙,例如,间壁墙;屋顶;楼板;顶棚;建筑物的隔绝或其他防护
E04B1-00 一般构造;不限于墙,例如,间壁墙,或楼板或顶棚或屋顶中任何一种结构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块状或板状构件构成的结构
E04B1-16 .堆料结构,例如混凝土在现场以浇制或类似方法成型的结构,同时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构件,例如,永久性结构、由承重材料覆盖的基础
E04B1-18 .包含长形承重部件的结构,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结构;穹窿顶的结构;折板结构
E04B1-34 .特种结构,例如,用由桅杆结构或封闭的电梯井或楼梯间等塔式结构支承的悬吊或悬臂杆件;与弹性稳定性有关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