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及其施工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310285722.5 | 申请日: | 2023-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56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30 |
发明(设计)人: | 连叶;潘长玉;李伟;王莉娟;薛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长基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连叶 |
主分类号: | E01C1/00 | 分类号: | E01C1/00;E01F13/12;E01F15/14;H04W4/90 |
代理公司: | 郑州青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1187 | 代理人: | 侯亚龙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速 交通安全 防护 障碍 系统 及其 施工 方法 | ||
1.一种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包括高速公路和设置在高速公路一侧的应急车道(5),应急车道(5)的侧边衔接有缓冲坡(10),缓冲坡(10)与应急车道(5)呈分叉状布设,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坡(10)与应急车道(5)的分叉处安装有防撞筒(14),且防撞筒(14)的顶部通过旋转升降机构安装有引导架(11),所述引导架(11)与应急车道(5)之间安装有限位引导机构;
所述缓冲坡(10)的入口处地面设置有呈X型的限位槽(37),且限位槽(37)左右两侧的缓冲坡(10)入口处地面皆设置有收纳槽(28),两个所述收纳槽(28)呈左右平行分布,且收纳槽(28)与限位槽(37)导通设置,所述收纳槽(28)的两端部内侧皆安装有地埋筒(35),所述地埋筒(35)的一侧设置有开口,单个收纳槽(28)内的两个地埋筒(35)开口相对布设,且地埋筒(35)的开口与收纳槽(28)导通,四个所述地埋筒(35)、限位槽(37)和收纳槽(28)之间共同安装有刹车器(7);
朝向所述缓冲坡(10)的车辆行驶方向的应急车道(5)边缘处安装有测速仪(1),所述防撞筒(14)一侧的缓冲坡(10)入口处安装有一级引导筒(8),且一级引导筒(8)、测速仪(1)和车辆之间设置有测速报警机构;
所述缓冲坡(10)侧视截面呈直角形结构,且缓冲坡(10)的内部设置有检修腔(25),所述检修腔(25)的一端延伸至缓冲坡(10)的后端,检修腔(25)的另一端延伸至缓冲坡(10)的上表面,且缓冲坡(10)的上表面与检修腔(25)之间设置有陷空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升降机构包括升降柱(12)和旋转座(13),旋转座(13)安装在防撞筒(14)的顶端,且旋转座(13)的顶端安装有升降柱(12),升降柱(12)的顶端与引导架(11)的端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架(11)与升降柱(12)垂直布设,且所述限位引导机构包括插接口(6)、插柱(15)和二级引导筒(16),若干个二级引导筒(16)等间距安装在升降柱(12)一侧的引导架(11)底部,且二级引导筒(16)的底端皆安装有插柱(15),缓冲坡(10)与应急车道(5)交叉处的应急车道(5)表面设置有若干个插接口(6),插接口(6)与插柱(15)配合使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器(7)包括加固杆(17)、破坏杆(24)、二级刹车带(21)、连接器(22)和一级刹车带(23),两个加固杆(17)处于刹车器(7)的前侧,且两个加固杆(17)的底部分别处于两个收纳槽(28)前端的地埋筒(35)内部,加固杆(17)的顶部之间安装有二级刹车带(21),两个破坏杆(24)处于刹车器(7)的后侧,且两个破坏杆(24)的底部分别处于两个收纳槽(28)后端的地埋筒(35)内部,两个破坏杆(24)的顶部之间安装有一级刹车带(23),且一级刹车带(23)的中部与二级刹车带(21)的中部之间安装有连接器(2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加固杆(17)的顶部皆安装有卷收筒(20),卷收筒(20)的内部安装有收卷电机(18),收卷电机(18)的输出轴安装有卷收轴(19),二级刹车带(21)的两端分别延伸至两个卷收筒(20)内部,且两个卷收轴(19)分别与二级刹车带(21)的两端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速交通安全防护障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固杆(17)的底部和破坏杆(24)的底部与地埋筒(35)底壁之间安装有轴架(31),轴架(31)的转轴前后贯穿加固杆(17)和破坏杆(24),轴架(31)的表面安装有自锁电机(32),自锁电机(32)的输出轴与轴架(31)的转轴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长基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连叶,未经河南长基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连叶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310285722.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