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有效
申请号: | 202222599231.1 | 申请日: | 2022-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89443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2 |
发明(设计)人: | 平井究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A63B10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丁紫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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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杆 高尔夫球杆 | ||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能够充分增大横向转动惯量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本实用新型一方式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具有中空的杆头主体,该杆头主体具有:杆面部;顶部,其从杆面部的上缘向后方延伸;底部,其从杆面部的下缘向后方延伸,在以成为规定的杆头倾角及杆面倾角的方式将杆头主体配置于水平面的俯视中,以杆头主体的重心为基准,将被划分为趾侧且杆背侧的区域作为第一区域,将被划分为跟侧且杆面侧的区域作为第二区域,描绘以重心为中心的半径50mm的圆时,在第一区域中位于圆外侧的第一外侧区域及在第二区域中位于圆外侧的第二外侧区域的重量分别为30g以上。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
背景技术
对于具有中空的杆头主体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希望击球的方向性高。在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中,为了提高击球的方向性,增大横向转动惯量是有效的。
为了增大该横向转动惯量,提出了调整底部重量的技术(参照日本特开2017-293号公报)。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7-293号公报
实用新型内容
实用新型要解决的课题
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有在底部设置中央薄壁部,通过以包围该中央薄壁部的方式设置周缘厚壁部,能够提高杆头的横向转动惯量。另外,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有使周缘厚壁部的跟侧的宽度大于趾侧的宽度、以及在底部的跟侧后方设置用于配置配重部件的凹部。
如专利文献1所记载地,以往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通过调整底部的重量来增大横向转动惯量。更详细地,增大杆头主体的跟侧后方的重量,以使能够抑制击球的右曲球并且增大横向转动惯量。
但是,通过该以往的重量配置在增大横向转动惯量的方面是有限的。
本实用新型是基于这样的情况而设立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充分地提高横向转动惯量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
用于解决课题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方面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杆头具有中空的杆头主体,该杆头主体具有:杆面部;顶部,其从所述杆面部的上缘向后方延伸;底部,其从所述杆面部的下缘向后方延伸,在以成为规定的杆头倾角及杆面倾角的方式将所述杆头主体配置于水平面的俯视中,以所述杆头主体的重心为基准,将被划分为趾侧且杆背侧的区域作为第一区域,将被划分为跟侧且杆杆面侧的区域作为第二区域,描绘以所述重心为中心的半径50mm的圆时,在所述第一区域中位于所述圆外侧的第一外侧区域及在第二区域中位于所述圆外侧的第二外侧区域的重量分别为30g以上。
作为划定所述第一外侧区域的圆的半径,优选为60mm。
所述杆头主体的重心可以位于比杆面中心更靠跟侧的位置。
优选的是,所述第一外侧区域及所述第二外侧区域的重量相对于所述杆头主体的重量之比各为14%以上。
优选的是,横向转动惯量[g·cm2]相对于所述杆头主体的重量[g]之比为27cm2以上。
在所述第一外侧区域的棱线部可以配置有第一配重。
在所述第二外侧区域可以配置有比重为8以上的第二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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