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有效
| 申请号: | 202222229429.0 | 申请日: | 2022-08-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8206840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03 |
| 发明(设计)人: | 黄飞;沈义;童毅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纳克(苏州)排放系统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3/18 | 分类号: | F01N13/18 |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秦蕾 |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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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处理 支架 组件 | ||
1.一种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包括第一挡板、与所述第一挡板间隔设置的第二挡板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一挡板和所述第二挡板之间的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包括呈L型的第一支架、呈L型的第二支架以及架设在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上的第一横板,其中所述第一支架焊接固定于所述第一挡板的内侧,所述第二支架焊接固定于所述第二挡板的内侧,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中的至少一个具有U型的截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以及所述第二支架均具有U型的截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对称设置在所述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的两侧。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包括第一基部、自所述第一基部的一侧折弯而成的第一侧壁以及自所述第一基部的另一侧折弯而成的第二侧壁,所述第一侧壁、所述第一基部以及所述第二侧壁这三者的截面为所述U型的截面,所述第一侧壁设有第一卡持口,所述第二侧壁焊接固定于所述第一挡板的内侧;
所述第二支架包括第二基部、自所述第二基部的一侧折弯而成的第三侧壁以及自所述第二基部的另一侧折弯而成的第四侧壁,所述第三侧壁、所述第二基部以及所述第四侧壁这三者的截面为所述U型的截面,所述第三侧壁设有第二卡持口,所述第四侧壁焊接固定于所述第二挡板的内侧;
所述第一横板包括收容于所述第一卡持口中的第一端部以及收容于所述第二卡持口中的第二端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支架焊接固定,所述第二端部与所述第二支架焊接固定。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在靠近所述第一卡持口的位置处,所述第二侧壁凸出所述第一基部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侧壁凸出所述第一基部的尺寸;所述第一侧壁的末端设有向内凹陷而成的第一凹口,所述第二侧壁的末端设有向内凹陷而成的第二凹口;
在靠近所述第二卡持口的位置处,所述第四侧壁凸出所述第二基部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三侧壁凸出所述第二基部的尺寸;所述第三侧壁的末端设有向内凹陷而成的第三凹口,所述第四侧壁的末端设有向内凹陷而成的第四凹口。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还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一挡板和所述第二挡板之间的第二横板,其中所述第二横板的一端焊接固定于所述第一挡板的内侧和/或所述第一支架,所述第二横板的另一端焊接固定于所述第二挡板的内侧和/或所述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横板与所述第一横板间隔设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横板包括第三基部、自所述第三基部的一侧折弯而成的第五侧壁以及自所述第三基部的另一侧折弯而成的第六侧壁,所述第五侧壁、所述第三基部以及所述第六侧壁三者的截面呈U型。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侧壁以及所述第六侧壁均呈中部窄、两端宽的结构。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尾气后处理支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侧壁相对于所述第三基部倾斜设置,所述第六侧壁相对于所述第三基部倾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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