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有效
| 申请号: | 202221389356.5 | 申请日: | 2022-06-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6527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5 |
| 发明(设计)人: | 黄宇鑫;谢羽飞;李斌;张大强;王峰;袁晓红;安勇达;郑江源;陈旭彤;穆家宝;郝学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D11/18 | 分类号: | E21D11/18;E21D15/24 |
| 代理公司: | 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0 | 代理人: | 任林芳 |
| 地址: | 030001 ***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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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钢拱架 初期 支护 可调 便携式 支架 | ||
1.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转动套筒(1)以及螺纹连接在转动套筒(1)两端的上螺杆(2.1)和下螺杆(2.2),上螺杆(2.1)的上端固定有用于卡接在钢拱架上的顶托(3),下螺杆(2.2)的下端固定有用于卡接在拼装台车网片上的底夹(4),上螺杆(2.1)和下螺杆(2.2)与螺纹旋向相反,转动套筒(1)的中部水平穿设有一道旋转杆(5),旋转杆(5)的两端伸出至转动套筒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套筒(1)的两端固定有分别与上螺杆(2.1)和下螺杆(2.2)连接的螺母(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托(3)和底夹(4)均为U型卡槽,且开口朝向相反,其中顶托(3)开口朝上,底夹(4)开口朝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螺杆(2.1)位于顶托(3)下端的中心位置,下螺杆(2.2)位于底夹(4)上端的中心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套筒(1)上对应旋转杆(5)的位置设置有供其穿过的孔洞(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套筒(1)的长度为1m,上螺杆(2.1)和下螺杆(2.2)的长度均为0.5m,旋转杆(5)的长度为1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钢拱架初期支护可调便携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6)固定在转动套筒(1)的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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