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鼻咽癌相关尿液标志物在制备用于鼻咽癌诊断/预后的产品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2211518086.8 | 申请日: | 2022-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582530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9 |
发明(设计)人: | 饶军;李金高;廖朝晖;卢天柱;钟方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江西省癌症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30/72 | 分类号: | G01N30/72;G01N30/02;G01N30/06;G01N30/86 |
代理公司: | 西安铭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23 | 代理人: | 崔瑞迎 |
地址: | 330029 江西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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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鼻咽癌 相关 尿液 标志 制备 用于 诊断 预后 产品 中的 应用 | ||
1.鼻咽癌相关尿液标志物在制备用于鼻咽癌诊断/预后的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志物由以下标志物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任意组合:
4-imidazoleacetic acid,Deoxyinosine和Ethanolamine。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志物由以下标志物组成:
4-imidazoleacetic acid和Deoxyinosine。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鼻咽癌相关尿液标志物在制备用于鼻咽癌诊断/预后的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正常健康人,鼻咽癌患者的尿液中4-imidazoleacetic acid上升,Deoxyinosine下降,Ethanolamine上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咽癌相关尿液标志物在制备用于鼻咽癌诊断/预后的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为检测试剂。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咽癌相关尿液标志物在制备用于鼻咽癌诊断/预后的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为诊断试剂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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