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尾气焚烧装置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1258605.1 | 申请日: | 2022-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56545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31 |
发明(设计)人: | 刘晓菲;张凡;郭俊奇;杨亚民;袁龙;张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朴玛(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F23G5/44;F23G5/46;F23B80/02;F23M5/08;F23J1/02;F23J15/04;F23J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11651 | 代理人: | 李强;杨懿 |
地址: | 201500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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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焚烧 装置 方法 | ||
1.尾气焚烧装置,包括炉膛,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冷却装置,具有冷却通道,
冷却通道和炉膛底部连通,尾气经冷却通道的冷却后进入炉膛。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却装置为第一冷灰斗,第一冷灰斗连接在炉膛的底部,第一冷灰斗的侧壁上开设有尾气进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进口通道,进口通道倾斜向下的与尾气进口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进口通道与第一冷灰斗内的至少一个冷却面相对的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进口通道,进口通道与冷却通道连接,所述的进口通道由水冷壁构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立式的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第一烟道的顶部与所述的炉膛连接,第一烟道的底部与第二烟道的底部连接,炉膛的烟气依次经过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排出,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的底部共同设置有第二冷灰斗,所述的炉膛、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均由水冷壁构成。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的底部具有用于汇集飞灰的锥形出灰口,出灰口的底部连接所述的第二冷灰斗。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第一烟道中布设有SNCR喷枪。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汽包和水循环管道,所述的水冷壁通过水循环管道与所述的汽包连通,所述的水循环管道于炉膛、第一烟道和第二烟道外形成支撑用的框架结构。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膛上设置有进风机构,第二烟气通道的出口与烟气净化装置连接,烟气净化装置与进风机构通过烟气通道连接,经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洁净烟气通过烟气通道送入所述的进风机构。
11.一种尾气焚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尾气经过冷却后进入炉膛进行焚烧。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尾气焚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焚烧中,通入空气和洁净烟气的混合气。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尾气焚烧方法,其特征在于洁净烟气占混合气总量的5%-10%。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尾气焚烧方法,其特征在于对炉膛产生的烟气进行冷却,控制炉膛出口的温度低于11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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