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989729.0 | 申请日: | 2022-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4040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6 |
发明(设计)人: | 韩宇;夏凡;杨波;毕光文;陈军;郭建;杨伟焱;楼吉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K5/00 | 分类号: | G21K5/00;G01N1/44;G21G1/02;G21G1/00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邓建国 |
地址: | 20023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伴随 辐照 组件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包括:辐照靶(1)和伴随体(2),所述伴随体(2)的顶端活动连接有辐照靶(1),其特征在于,所述辐照靶(1)的外侧包裹有靶件外壳(9),所述辐照靶(1)的内部包裹有待辐照材料(8),所述伴随体(2)的外侧设置有壳体(13),所述壳体(13)的内部设置有中子吸收体(12),且壳体(13)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下端板(15),所述壳体(1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上端板(14),所述上端板(14)的顶端设置有吊运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靶件外壳(9)的外侧均匀设置有定位槽(11),且定位槽(11)的顶端和底端均设置有导向槽(10),所述辐照靶(1)顶端的中心位置处连接有靶体吊运钢丝(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子吸收体(12)由不锈钢或铪等中子吸收材料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运结构为:连杆(4)均匀固定在所述上端板(14)的顶端,所述连杆(4)上部设置有固定环(5),所述固定环(5)的上部均匀连接有连接钢丝(16),且连接钢丝(16)的上方固定有C型吊环(3),所述C型吊环(3)的顶端均匀固定有组件吊运钢丝(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C型吊环(3)一端设置有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4)与定位槽(11)的位置相互匹配,所述连杆(4)通过定位槽(11)对辐照靶(1)进行滑动限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钢丝(16)设置有三组,连接钢丝(16)的横截面呈三角形设计。
8.辐照靶反应性等效方法,其特征在于:
第一步、根据需求确定辐照靶(1)的具体材料与结构,并先假定伴随体(2)内中子收体的材料和结构尺寸;
第二步、分别计算辐照靶(1)和伴随体(2)插入反应堆的反应性价值Δkt和Δkf;;
第三步、如Δkf不等于Δkt,则通过调整中子吸收体(12)的材料类型和结构尺寸,重复计算伴随体(2)的反应性价值Δkf,直至Δkf和Δkf相等,此时中子吸收体(12)的材料类型和结构尺寸已通过反应性等效方法确定。
9.一种带伴随体的辐照靶组件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
第一步、在反应堆启动前,将主体装入堆芯辐照孔道,此时辐照靶(1)处于反应堆活性区内,下部伴随体(2)部分或完全处于活性区外;在反应堆启动后,辐照靶(1)开始接受中子辐照;
第二步、在辐照靶(1)卸出时,通过靶体吊运钢丝(6)和组件主体吊运钢丝(7)将主体整体上提至辐照靶(1)刚好离开反应堆活性区,伴随体(2)进入活性区替代辐照靶(1)抵消反应堆的反应性波动;
第三步、锁定主体吊运钢丝(7),通过靶体吊运钢丝(6)进一步吊起辐照靶(1),使其与伴随体(2)分离;通过C型吊环(3)的开口,使辐照靶(1)和主体吊运钢丝(7)与主体分离;
第四步、分离后的辐照靶(1)与靶体吊运钢丝(6)在屏蔽水层下,通过反应堆水池转运并进行下一步处理;同时,更换新的辐照靶(1)和靶体吊运钢丝(6);
第五步、新的辐照靶(1)和靶体吊运钢丝(6)通过C型吊环(3)的开口进入主体内部;靶体吊运钢丝(6)下放,通过新的辐照靶(1)的导向槽(10),使连杆(4)进入定位槽(11),新辐照靶(1)回坐于伴随体(2)的上端板(14)上;
第六步、通过靶体吊运钢丝(6)和主体吊运钢丝(7)将主体整体下放,使新的辐照靶(1)进入反应堆活性区,伴随体(2)下移,完全或部分离开反应堆活性区;
第七步、在反应堆运行期间,重复第二至六步,实现不停堆的辐照靶(1)装卸过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98972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