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中药材加工的干燥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210757703.3 | 申请日: | 2022-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1405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6 |
发明(设计)人: | 孙乐明;赵君;王文渊;刘继平;旷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同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6B9/06 | 分类号: | F26B9/06;F26B25/06;F26B25/02 |
代理公司: | 重庆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65 | 代理人: | 李彦 |
地址: | 554300 贵州***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中药材 加工 干燥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中药材加工的干燥装置,涉及中药材加工技术领域,包括:主体,干燥机,所述干燥机对应安装在主体的正后端;齿轮环,所述齿轮环对应安装在主体的左侧外端面上;圆杆a,两组所述圆杆a分别贯穿安装在主体的左右两侧;圆杆b,一组所述圆杆b分别贯穿安装在主体的右侧内端面上;电机,所述电机连接安装在最下侧位置的圆杆b上,解决了中药材干燥晾晒的结构不能实现带动内侧放置的中药材进行旋转翻动操作,导致干燥装置长时间的对干燥架一个位置上的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降低干燥架的翻动合理性,同时降低干燥装置对中药材的干燥效果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中药材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中药材加工的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在中药材加工时,除少数鲜用的药材外,其他的中药材均需要干燥处理,并且需要使用干燥装置对中药材进行干燥加工操作,合理科学的干燥操作可以有效除去药材中的大量水分,避免发霉、虫蛀以及有效成分分解和被坏,利于贮藏,保证药材质量。
然而,就目前现有的干燥装置中安装的干燥架只能进行静置摆放和叠放,使得中药材干燥晾晒的结构不能实现对中药材进行间歇式的旋转翻动操作,并且容易导致干燥装置长时间的对干燥架一个位置上的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无法保证干燥装置中干燥操作的均匀性,降低干燥架的翻动合理性,同时还降低干燥装置对中药材的干燥效果。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中药材加工的干燥装置,其具有带动中药材旋转翻动的干燥架和安装配合干燥架进行拨动操作的拨杆和齿轮圆板a,实现圆杆a和干燥架的间歇式旋转拨动运作,不仅提高干燥架的翻动合理性,还提高干燥装置对中药材的干燥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中药材加工的干燥装置,具体包括:主体,干燥机,所述干燥机对应安装在主体的正后端;齿轮环,所述齿轮环对应安装在主体的左侧外端面上;圆杆a,两组所述圆杆a分别贯穿安装在主体的左右两侧;圆杆b,一组所述圆杆b分别贯穿安装在主体的右侧内端面上;电机,所述电机连接安装在最下侧位置的圆杆b上。
可选地,所述主体包括圆孔a、圆孔b、前盖、外罩和底座,两组所述圆孔a分别开设在主体的左右两侧端面上,且两组圆杆a分别转动安装在两组圆孔a中;一组所述圆孔b分别开设在主体的右侧内端面上,且一组圆杆b分别转动安装在一组圆孔b中;所述前盖连接安装在主体的居中前侧;所述外罩对应安装在主体的左侧外端面上,外罩是空心长方体状结构;所述底座固定安装在主体的左侧下端,且电机对应安装在底座上;所述齿轮环包括圆环块,所述圆环块转动安装边齿轮环的居中内侧,且圆环块对应安装在一组圆杆a的右侧顶端,齿轮环对应安装在圆孔a中。
可选地,所述圆杆a包括干燥架、齿轮圆板a、凹槽a和限位块,所述干燥架安装在一对圆杆a的居中内侧;所述齿轮圆板a固定安装在圆杆a的左侧顶端;所述凹槽a开设在齿轮圆板a上;所述限位块安装在齿轮圆板a上;所述圆杆b包括齿轮半圆板b、拨杆、滑槽、齿轮c和链条,所述齿轮半圆板b固定安装在圆杆b的居中右侧;所述拨杆固定安装在齿轮半圆板b的一侧外端;所述滑槽开设在齿轮半圆板b上;所述齿轮c固定安装在圆杆b的右侧顶端;所述链条连接安装在一组齿轮c上;所述拨杆滑动安装在凹槽a中,限位块对应滑动安装在滑槽中。
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各实施例的干燥装置与传统干燥装置相比,其结构使用更加美观耐用,避免了工人的误触和卷入外露旋转运作的结构中的危险现象的发生,并且干燥操作更加均匀、干燥效果更加明显,同时批量进行干燥操作,提高干燥效率。
此外,通过安装外罩对外露安装的齿轮半圆板b、拨杆和齿轮圆板a等结构进行遮挡,保证干燥装置的美观性,同时外罩又具有保护作用,避免了齿轮半圆板b、拨杆和齿轮圆板a等结构暴露在外而遭受风吹日晒的侵蚀,延长了齿轮半圆板b、拨杆和齿轮圆板a等结构的使用寿命,同时还避免齿轮半圆板b、拨杆和齿轮圆板a等结构旋转运作时工人的误触和卷入的现象发生,减少了干燥装置的使用危险,进而提高干燥装置的使用安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贵州同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贵州同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75770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