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在审
申请号: | 202210459315.7 | 申请日: | 2022-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8375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余伟峰;张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科金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44D3/18 | 分类号: | B44D3/18;B44D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 11881 | 代理人: | 王娜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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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公安 领域 快速 定位 嫌疑 主体 画像 用手 绘画 | ||
1.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腿铰盘(1),以圆环形铰接于支腿铰盘(1)外壁的主支腿(2),穿设于支腿铰盘(1)中心处的施力推杆(3),所述施力推杆(3)底端铰接有与主支腿(2)等量的传动支杆(4),所述传动支杆(4)另一端铰接于主支腿(2)内壁;
画架支座(5),铰接于画架支座(5)外壁且与主支腿(2)等量的支框架(6),铰接于主支腿(2)底端的支腿底座(17),所述支框架(6)底端位于主支腿(2)底端一侧并铰接于支腿底座(17)顶面;
画架底框(7),嵌合于画架底框(7)顶端底面且对称的画架支杆(9),所述画架底框(7)一端底面嵌合于画架支座(5)顶面内侧,所述画架支杆(9)底端固定有万向珠(20),所述万向珠(20)铰接于支腿底座(17)顶面外侧;
定位扣(11),所述定位扣(11)位于画架支杆(9)顶部内侧对画架支杆(9)的长度定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施力推杆(3)与传动支杆(4)铰接的位置固定有传动铰盘(22),所述传动支杆(4)铰接于传动铰盘(22)侧面外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框架(6)中部铰接有支架腿(23),所述支架腿(23)底端铰接于支腿底座(17)顶面一侧,并且所述支框架(6)外壁固定连接有柔性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底座(17)连接画架支杆(9)的位置固定有支杆承载座(18),所述万向珠(20)铰接于支杆承载座(18)顶面中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承载座(18)与万向珠(20)铰接的位置固定有万向铰座(19),所述万向珠(20)铰接于万向铰座(19)内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画架支座(5)顶面与画架底框(7)连接的位置固定有画架定位块(21),所述画架底框(7)连接画架支座(5)的位置开设有安装槽口(24),所述安装槽口(24)套合于画架定位块(21)外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画架底框(7)两端铰接有侧框架(8),所述侧框架(8)与画架底框(7)铰接的位置固定有定位铰块(25),所述定位铰块(25)限位转动连接于画架底框(7)内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画架支杆(9)内侧穿设有伸缩杆(10),所述伸缩杆(10)顶端与画架底框(7)顶端底面嵌合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扣(11)内侧包括定位拉杆(12)、受力片(14)、复位弹簧(15)、拉环(16),所述定位拉杆(12)穿设于画架支杆(9)内壁一侧中部,所述受力片(14)固定于定位拉杆(12)位于画架支杆(9)内部的一端中部,且所述受力片(14)一面抵接于画架支杆(9)内壁,所述复位弹簧(15)固定于受力片(14)外壁两侧,且所述复位弹簧(15)另一端抵接于画架支杆(9)内壁,所述拉环(16)穿设于定位拉杆(12)位于画架支杆(9)外侧的一端内侧,所述定位拉杆(12)位于画架支杆(9)内侧的一端顶部嵌合于伸缩杆(10)内侧。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公安领域快速定位嫌疑主体画像用手绘画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10)连接定位拉杆(12)的一面开设有等距排布的定位卡槽(13),所述定位拉杆(12)嵌合于定位卡槽(13)内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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