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政策效力系数的内河船舶岸电推进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407204.1 | 申请日: | 2022-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70695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5 |
发明(设计)人: | 唐柳;盛进路;唐可;万一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F16/33 | 分类号: | G06F16/33;G06Q10/04;G06Q30/02;G06Q50/30;G06N2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25 | 代理人: | 刘洋 |
地址: | 402247 重庆市江津区***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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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政策 效力 系数 内河 船舶 推进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政策效力系数的内河船舶岸电推进方法,包括步骤:内河船舶岸电政策整理得到样本政策,样本政策进行共性分析,政策主导下的利益相关者界定,政策主导下的博弈模型假设和参数设置,政策主导下的博弈模型分析,基于政策效力系数变化的模型仿真。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可观察船舶岸电政策分别在监管情景、奖励情景以及监管与奖励结合情景下对系统发展的影响,并针对系统中涉及相关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研究参数对船舶岸电推进的影响,可对实际政策效力系数作用下的船舶岸电有效推进奠定基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内河港口企业岸电管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政策效力系数的内河船舶岸电推进方法。
背景技术
内河船舶靠泊作业期间使用岸电代替辅机发电是减少港区水域污染、空气污染以及助力绿色港口建设的重要环节。船舶岸电的推进受到政策力度、岸电电价、岸电建设规范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岸电政策对港口企业、船舶公司的监管和奖励力度是促进船舶岸电推进的有效保障。岸电政策在监管方面对未按规范开展岸电改造、建设的港口和未按规定安装受电设施的船舶责令限期整改;在奖励方面对按要求开展岸电建设和完成岸电使用服务的港口提供建设补贴和包含电费差价、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在内的运营补贴,同时也对按要求完成受电设施改造的船舶进行一定比例补贴。
因此,通过文本挖掘方法对适用于我国内河的船舶岸电政策共性进行分析,界定船舶岸电推进中的利益相关主体并获得船舶岸电政策的效力系数组成,将收益与损失视为可定量因素,构建船舶岸电推进过程中政府、港口企业和船舶公司的博弈模型,并使用仿真分析岸电政策的各参数变化对船舶岸电推进的影响,从而设计了一种基于政策效力系数的内河船舶岸电推进方法。
发明内容
为了加快推进船舶岸电的建设和提高船舶岸电的使用,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政策效力系数的内河船舶岸电推进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内河船舶岸电政策整理得到样本政策
从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市级地方政府、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官方网站,选取近10年间涉及船舶岸电的政策作为分析对象,剔除相关性较小的政策文件,并将最终选取的作为样本政策。
步骤2:样本政策进行共性分析
对所选样本政策中涉及船舶岸电的条目进行筛选,把符合要求的内容转换为纯文本格式,再将处理后的政策文本导入ROST CM6软件,进行分词处理和高频词汇统计,最后把分词后的文档代入Gephi软件中生成语义网络,分析得到我国内河船舶岸电政策的侧重点以及效力系数组成。
步骤3:政策主导下的利益相关者界定。
在梳理国内外相关学者对利益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船舶岸电领域利益相关者的运用,界定船舶岸电政策主导下的利益相关主体并获得船舶岸电政策的效力系数组成,同时将利益者间的收益与损失均视为可定量因素。
步骤4:政策主导下的博弈模型假设和参数设置
(1)模型假设
为合理构建政策主导下的船舶岸电推进博弈模型,本发明将作如下假设:
假设1利益相关方由政府、港口、船舶公司组成,各博弈主体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均具有有限理性,始终以最求自身最大利益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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