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210215998.1 | 申请日: | 2022-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2045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4 |
发明(设计)人: | 阳志文;张华庆;崔永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E21F11/00 | 分类号: | E21F11/00;E02D29/063;B63C9/03;B63B3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高雪莲 |
地址: | 30000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深水 隧道 紧急 救援 装备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深水隧道交通基础装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及方法,包括母舱、救援舱、蓄水舱与逃生通道,母舱、蓄水舱与逃生通道均浇筑在深水隧道中,救援舱设置在母舱的内部,蓄水舱连接在母舱的下端,母舱与蓄水舱之间设置有透水板,透水板与母舱的内壁相互固定连接,母舱的顶部为开口结构,在母舱顶部的开口处连接有顶封门,逃生通道设置在母舱的一侧,逃生通道与母舱之间相互连通,在逃生通道与母舱之间设置有逃生门。本发明彻底避免了波浪、海流长期直接冲击作用,杜绝了传统潜航器或救援装置悬挂在隧道外壳而发生脱落和隧道漏水的重大安全问题,大大提高了救援装备的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深水隧道交通基础装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及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逐渐由近海向更深水的海湾、深水海峡和岛屿等延伸,不同于陆地桥隧工程,深水跨海桥隧通道的控制性工程(如海底沉管隧道、悬浮隧道等深水隧道)一般建设在深水区,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问题。在深水隧道的设计、建造、安全运营等阶段,除要考虑材料耐久性及结构安全性问题外,还应从风险控制角度,充分考虑在极端破坏性因素下(如台风、地震、爆炸、恐袭、碰撞、泄露、内部火灾等)人员快速撤离和紧急救援等问题,而配备一定数量的紧急救援装备是解决该类问题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目前现有技术中对于深水隧道救援(逃生)系统的设计,如申请号为202010063360.1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公开了一种水下悬浮隧道的逃生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逃生时间延长系统和逃生路径。自动报警系统包括视频监控装置、水位监测装置、温度测控装置、有毒气体探测装置和集控中心;逃生时间延长系统包括浮重比调节系统、联络通道密封门和隧道口紧急封门;逃生路径包括隧道内逃生路径和隧道顶部逃生路径;隧道内逃生路径包括通向接岸结构的隧道路面逃生通道和隧道上层逃生通道,以及双管隧道的联络通道;隧道路面逃生通道设在隧道中层;隧道上层逃生通道通过开设在上隔板上的多个人孔进入;隧道顶部逃生路径包括若干个设在隧道顶部的备用应急逃生出口和救援潜航艇。再如申请号为201210017122.2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公开了一种悬浮隧道可分离的逃生系统,包括紧急安全门、逃生装置、连接机构和密封防水带。紧急安全门包括紧急安全内门、紧急安全内门以及内外之间的安全通道;紧急安全内门设置在内外管体之间,紧急安全外门设置在内外管体外侧壁上。逃生装置包括吸附侧壁、防水密封门、透明可视窗和外围壁。吸附侧壁吸附在连接结构上,连接结构固定设置在内外管体外侧壁上,吸附侧壁上开有防水密封门,防水密封门正中间开有透明可视窗;密封防水带包裹在连接结构整个外围。
然而上述中的现有技术方案主要存在以下缺陷:潜航艇或逃生装置通过简易的连接装置悬挂于深水隧道管体的顶部或者侧壁上,在长期的波浪、海流的冲击作用下,潜航艇或逃生装置存在脱落和隧道漏水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对此,本申请特提出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及方法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及方法,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包括母舱和救援舱,母舱在施工过程中直接浇筑在深水隧道中,救援舱布置在母舱中,彻底避免了波浪、海流长期直接冲击作用,杜绝了传统潜航器或救援装置悬挂在隧道外壳而发生脱落和隧道漏水的重大安全问题,大大提高了救援装备的安全性。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深水隧道紧急救援装备,包括母舱、救援舱、蓄水舱与逃生通道,母舱、蓄水舱与逃生通道均浇筑在深水隧道中,救援舱设置在母舱的内部,蓄水舱连接在母舱的下端,所述母舱与所述蓄水舱之间设置有透水板,透水板与所述母舱的内壁相互固定连接, 所述母舱的顶部为开口结构,在母舱顶部的开口处连接有顶封门,所述逃生通道设置在所述母舱的一侧,所述逃生通道与母舱之间相互连通,在逃生通道与母舱之间设置有逃生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未经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21599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