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营销业务办理舱有效
| 申请号: | 202123419372.2 | 申请日: | 2021-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59591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4 |
| 发明(设计)人: | 娄潇;张宸希;郭蒙;李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3H1/22 | 分类号: | G03H1/22;G03B21/608;G09F27/00;H04W4/80;B05B17/06;A61L9/12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樊晓 |
| 地址: | 1001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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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营销 业务 办理 | ||
1.一种营销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包括:
舱体,所述舱体内部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凹槽;
透明营销屏,设置于所述舱体的前端面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凹槽中,用于展示产品、触控浏览和发送指令;
智能调光玻璃,设置于所述舱体的左侧面、右侧面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凹槽中,其中,安装在所述舱体的左右两侧的所述智能调光玻璃构成舱体的外墙,用于接收所述透明营销屏发送的指令;
超声波雾化器,设置于所述舱体的上顶面中间位置的通孔中,与所述舱体的上端固定连接,用于接收所述透明营销屏发送的指令,释放水雾幕;
全息成像,设置于所述舱体上顶面中间位置的通孔中,与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固定连接,用于在所述水雾幕上呈现所述产品的立体影像;
组合式开关电源,设置于所述舱体的上端,控制所述透明营销屏、所述智能调光玻璃、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及所述全息成像的开启与关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舱体的前端面、左侧面、右侧面为开口的正方体形状,所述舱体的下底面、上顶面、后侧面为实心的正方体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舱体的前端面、左侧面、右侧面的内壁设置有第一凹槽;
所述舱体的下底面与前端面、左侧面、右侧面接触位置设置有
第一凹槽;
所述前端面的至少一个第一凹槽中安装有所述透明营销屏、所述左侧面、右侧面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凹槽中安装有所述智能调光玻璃;
所述舱体的上顶面中间位置设置有通孔;
所述通孔中设置有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及所述全息成像;
所述舱体上顶面的前侧设置有第二凹槽;
所述第二凹槽中安装有气味发散器,所述气味发散器用于接收所述透明营销屏发送的指令、散发气味;
所述气味发散器的上端设置有音箱,与所述气味发散器通过有线连接,用于播放音乐;
所述组合式开关电源控制所述气味发散器、所述音箱的开启与关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营销屏包括以下至少之一:液晶屏、显示屏、触控屏;所述透明营销屏为透明状,以及内置有NFC模块及音响播放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调光玻璃内置有NFC模块;
所述智能调光玻璃,在通电时,为透明状态;
所述智能调光玻璃,在不通电时,为磨砂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发散器内置有多个微型香味胶囊,以及内置有NFC模块;所述微型香味胶囊的气味包括以下至少之一:花香味、巧克力味、青草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雾化器上设置喷雾孔,用于接收所述透明营销屏发送的指令,释放水雾幕。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和所述全息成像为集成一体化设备,利用所述全息成像,在所述水雾幕上呈现所述产品的立体影像;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和所述全息成像内置有NFC模块。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式开关与所述透明营销屏、所述智能调光玻璃、所述气味发散器、所述音箱、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和所述全息成像有线连接;与外电源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业务办理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营销屏、所述智能调光玻璃、所述气味发散器、所述超声波雾化器和所述全息成像内置的NFC模块,用于接收所述透明营销屏发送的指令,实现信息互通和指令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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