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3219977.7 | 申请日: | 2021-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8342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8 |
| 发明(设计)人: | 戴岭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得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9/00 | 分类号: | B64D9/00;B64D45/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 地址: | 215121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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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止 无人机 货物 掉落 装置 | ||
1.一种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包括无人机本体(1)以及两个分别与所述无人机本体(1)连接的支撑腿(2),所述无人机本体(1)的下表面固连有货箱(3),所述货箱(3)内放置有货物,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护装置(4),所述保护装置(4)包括承接板(41)和分别设置在所述承接板(41)两侧的两个固定杆(42),两所述固定杆(42)上均开设有供紧固螺栓(43)贯穿的通孔,两所述支撑腿(2)上对应所述通孔均开设有供紧固螺栓(43)贯穿的贯穿孔,两所述紧固螺栓(43)依次贯穿所述通孔和所述贯穿孔以将两所述固定杆(42)分别固定在两所述支撑腿(2)上,所述承接板(41)的上表面用于放置货箱(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板(41)的底部滑动连接有一延长板(44),所述延长板(44)可从所述承接板(41)底部抽出以增加所述承接板(41)的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板(41)与所述延长板(44)两者滑动连接的部位设置有滑动导向机构(45),所述滑动导向机构(45)可限定所述延长板(44)的滑动行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板(41)上设置有锁定部(411),所述延长板(44)上设置有与所述锁定部(411)相匹配的配合特征(441),当所述延长板(44)抽出至锁定位置时,所述锁定部(411)与所述配合特征(441)配合以将所述延长板(44)固定在所述承接板(41)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板(41)靠近所述滑动导向机构(45)一端的底部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部固定有弹簧(412)以及与所述弹簧(412)连接的锁定部(411);所述配合特征(441)为设置在所述延长板(44)远离所述滑动导向机构(45)一端上的通孔。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无人机货物掉落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两所述固定杆(42)上均开设有第一滑动槽(421)和第二滑动槽(422),所述承接板(41)两端分别滑动装配在两个第一滑动槽(421)内,所述延长板(44)两端分别滑动装配在两个第二滑动槽(422)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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