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2301257.9 | 申请日: | 2021-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6412499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9 |
发明(设计)人: | 郭潇斐;谢静菲;任海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B25/00 | 分类号: | G09B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25 | 代理人: | 周庆佳 |
地址: | 10004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法律 教学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涉及教学实训领域。该法律教学实训装置,放置箱,放置箱顶部开设有凹槽,放置箱顶部开设的凹槽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块,放置箱顶部开设的凹槽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块;折叠机构,折叠机构包括实训台和支撑块,实训台右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在第一连接块上。该法律教学实训装置,通过设置实训台、连接板、限位板、滑动柱、支撑块和弧形槽的连接关系,使得实训台的倾斜度能够得到整,且通过设置滑动柱和弧形槽的位置关系,使得连接板的位置能够得到固定,使调整角度后的实训台的位置能够得到固定。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实训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
背景技术
在法学专业的教学工作中,教师们为了更加形象、生动地给学生讲解每个法律条款的含义,经常先将法律条款的主要内容在黑板上进行书写,有时还会进行模拟实训,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的运用和把握能力。
但是现有的用于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大多都是固定的,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撑板的倾斜度,实训台处于平面状态时,学生在观看演示模型时,容易出现视觉重叠,观看感较弱,不能达到良好的实训效果,因此,提出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包括:
放置箱,所述放置箱顶部开设有凹槽,所述放置箱顶部开设的凹槽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块,所述放置箱顶部开设的凹槽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块;
折叠机构,所述折叠机构包括实训台和支撑块,所述实训台右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在第一连接块上,所述实训台前端设有演示模型,所述实训台背面开设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三连接块,所述第三连接块左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有连接板,所述支撑块右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在第二连接块上,所述支撑块顶部开设有凹槽,所述连接板活动卡接在支撑块顶部开设的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连接板右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外壁固定连接有滑动块,所述滑动块前端固定连接有滑动柱,所述支撑块右侧开设有弧形槽,所述滑动柱右端穿过弧形槽向右延伸。
优选的,所述连接板右端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有卡板,所述限位板外壁开设有第一卡槽,所述卡板底部活动卡接在第一卡槽内,所述限位板外壁开设有第二卡槽。
优选的,所述滑动柱右侧固定连接有圆板,所述圆板的径向宽度大于弧形槽的径向宽度。
优选的,所述连接板左侧固定连接有移动块,所述支撑块内腔开设有滑动槽,所述移动块左端活动插接在滑动槽内。
优选的,所述放置箱顶部通过合页转动连接有防护盖,所述防护盖前端通过合页转动连接有翻转盖,所述翻转盖前端开设有圆孔,所述翻转盖前端开设的圆孔内壁活动插接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后端螺纹连接在放置箱上。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其具备的有益效果如下:
1、该法律教学实训装置,通过设置实训台、连接板、限位板、滑动柱、支撑块和弧形槽的连接关系,使得实训台的倾斜度能够得到整,且通过设置滑动柱和弧形槽的位置关系,使得连接板的位置能够得到固定,使调整角度后的实训台的位置能够得到固定,避免实训台处于平面状态时,学生在观看演示模型时出现视觉重叠,有利于提高观看感,且灵活方便,能够直观地进行教学实训,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提高教学效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2301257.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