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334889.9 | 申请日: | 2021-06-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4828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 发明(设计)人: | 彭曙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建筑大学 |
| 主分类号: | E02D5/22 | 分类号: | E02D5/22;E02D5/72;E02D5/38;E02D15/04 |
| 代理公司: | 郑州豫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76 | 代理人: | 吴小传 |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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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土木工程 柱形基桩 结构 | ||
1.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柱体(1)、第二柱体(2)和第三柱体(3),所述第一柱体(1)的底部固定有钻头(101),所述第二柱体(2)位于第一柱体(1)内部并固定在钻头(101)的顶部,所述第三柱体(3)固定在钻头(101)的顶部并位于第二柱体(2)的内部;
所述第一柱体(1)侧壁上开设有至少一个出桩孔(102),所述出桩孔(102)对应的第一柱体(1)的内侧壁上焊接有固定槽(103),所述固定槽(103)内穿设有固定桩(104),所述固定桩(104)的另一端穿过第二柱体(2)伸入第二柱体(2)内部,所述固定桩(104)伸入第二柱体(2)的一端固定第一凸部(105);
所述第三柱体(3)的外侧转动套设有第四柱体(4),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二凸部(401),所述第二凸部(401)与第一凸部(105)位于同一水平面,当转动第四柱体(4)时,第二凸部(401)推动第一凸部(105)水平移动,所述固定桩(104)从出桩孔(102)中伸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部(105)为半球体结构,所述第二凸部(401)为半球体结构,所述第一凸部(105)的球面与第二凸部(401)的球面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凸部(401)所在球体的直径大于第一凸部(105)所在球体的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桩孔(102)有四个,所述四个出桩孔(102)位于同一水平面;所述第二凸部(401)有四个,所述四个第二凸部(401)位于同一水平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柱体(1)自上而下均匀间隔设置有四组位于同一水平面的四个出桩孔(102);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侧对应个出桩孔(102)设置有若干第二凸部(4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柱体(3)沿轴向开设有灌注孔(301),所述灌注孔(301)与钻头(101)的底部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柱形基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桩(104)靠近固定槽(103)的一端为锥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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