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蒸汽烹饪器具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184531.2 | 申请日: | 2021-05-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0495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 发明(设计)人: | 朱泽春;李扬;于文强;邱雄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27/04 | 分类号: | A47J27/04;A47J36/2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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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蒸汽 烹饪 器具 | ||
1.一种蒸汽烹饪器具,包括具有烹饪腔的锅体、内胆,以及设置于所述锅体内的蒸汽加热单元,所述蒸汽加热单元包括用于向所述内胆内部输送蒸汽的蒸汽引流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蒸汽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内胆下方的辅助加热单元,所述辅助加热单元与所述蒸汽加热单元能够同时运行,所述辅助加热单元包括加热件和反射罩,所述反射罩具有朝向所述烹饪腔凸出的反射凸起,所述反射凸起设置有反射面,所述加热件朝向所述反射面的一侧产生的热量经由所述反射面反射至所述内胆的侧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凸起设置于所述反射罩的中央区域,所述反射凸起的侧壁构成所述反射面,所述加热件环绕所述反射凸起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加热件的上边沿不高于所述反射凸起的上边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或等于4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加热单元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加热件上方的遮挡件,所述遮挡件和所述反射罩配合围成加热腔,所述加热件设置于所述加热腔中,所述遮挡件开设有连通所述烹饪腔和所述加热腔的导热口。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罩还设置有收集槽,所述收集槽环绕于所述反射凸起的外侧,所述导热口在竖直方向的投影位于所述收集槽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集槽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加热件的安装凸台,所述加热件固连于所述安装凸台,以使所述加热件的下边沿高于所述收集槽的底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蒸汽烹饪器具还包括隔热件,所述隔热件设置于所述反射罩和所述烹饪腔的底壁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隔热件朝向所述反射罩的一侧设置有第一隔热凸起,所述第一隔热凸起抵靠于所述反射罩,以在所述隔热件和所述反射罩之间形成第一隔热间隙;和/或,
所述隔热件朝向所述烹饪腔的底壁的一侧设置有第二隔热凸起,所述第二隔热凸起抵靠于所述烹饪腔的底壁,以在所述隔热件和所述烹饪腔的底壁之间形成第二隔热间隙。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加热件朝向所述内胆的投影位于所述内胆的侧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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