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有效
申请号: | 202120484973.2 | 申请日: | 2021-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50523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发明(设计)人: | 董舒勤;董夫乐;董和朋;王静;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中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04 | 分类号: | E01F9/604;E01F9/619;E01F9/623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邓文武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苏州市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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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市政 建筑 施工 警示牌 | ||
1.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5),以及设置于底架(5)上的主体,其中,所述主体包括底架(5)连接的固定部(1),所述固定部(1)的左右两侧设置有能够相对于固定部(1)进行水平滑动的滑动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1)的上下两端各设置有一滑行轨道(9),所述滑动部包括能够在所述滑行轨道(9)内滑动的上、下两根横杆(4),两根横杆(4)中间连接有滑动部主体(2),所述滑动部主体(2)能够进行收缩折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行轨道(9)内设置有顶块(11),且所述横杆(4)上设置有多个与顶块(11)配合使用的凸块(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两个横杆(4)之间垂直设置有一根竖杆(3),所述竖杆(3)与横杆(4)之间可拆卸连接,且所述竖杆(3)以及上横杆(4)的端部设置有竖直滑槽(6)。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1)和滑动部主体(2)的正反面均设置有夜光条(8)。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1)的顶部设置有横向滑槽(7)。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1)与所述底架(5)之间通过螺栓连接,且所述固定部(1)沿长度方向设置有多于底架(5)上螺栓孔(14)数量的螺栓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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