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78546.1 | 申请日: | 2021-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859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李寅;李佑文;蔡一磊;褚红健;王声柱;李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7/18;G06V20/52;H04L67/02;H04L67/55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张苏沛 |
地址: | 210009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视频 分析 技术 智慧 车站 运营 辅助 联动 方法 | ||
1.一种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智慧车站内视频分析系统中接入监控视频数据,使用机器学习的方法对视频进行综合分析,对自动开/关站过程中设备状态和卷帘门内外实时状况进行实时分析,并给出正常/异常结果提示,协助车站值班员进行自动开/关站功能,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联动处理,具体包括自动开站方法和自动关站方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开站方法包括:
步骤1.1:系统界面确认开启自动开站;
步骤1.2:生成自检报告:检查并报告参与自动开站的子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并提示正常或异常;
步骤1.3:站内设备开启:开启站内设备,汇总提示站内设备开启状态,并提示正常或异常;
步骤1.4:出入口开启准备;
步骤1.5:卷帘门开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关站方法包括:
步骤2.1:系统界面确认开启自动关站;
步骤2.2:生成自检报告:检查并报告参与自动关站的子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并提示正常或异常;
步骤2.3:出入口关闭准备;
步骤2.4:卷帘门关闭;
步骤2.5:站内设备关闭:关闭站内设备,汇总提示站内设备关闭状态,并提示正常或异常。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3,在站内设备开启阶段,通过智能视频分析站内巡检功能,检查站内照明和PIS设备,具体包括:
步骤1.3.1:发送摄像头预置位调节控制命令到视频监控系统,调用摄像头到预置位;
步骤1.3.2:HTTP接口发送参数至视频分析系统,所述参数包括业务类型、动作、摄像头ID和分析时长;
步骤1.3.3:HTTP接收参数,并根据参数调用照明和PIS设备巡检算法在对应的摄像头上进行分析;
步骤1.3.4:在超时时间内持续分析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则推送异常消息至Kafka,若在超时时间内都无异常,则推送正常消息至Kafka;
步骤1.3.5:从Kafka消息队列消费消息,显示正常或异常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4,在出入口开启准备阶段,通过智能视频分析出入口卷帘门内外状况,并提示正常或异常,具体包括:
步骤1.4.1:发送摄像头预置位调节控制命令到视频监控系统,调用摄像头拍摄卷帘门内外画面;
步骤1.4.2:HTTP接口发送参数至视频分析系统,所述参数包括业务类型、动作、摄像头ID和分析时长;
步骤1.4.3:HTTP接收参数,并根据参数调用卷帘门异物检测算法在对应的摄像头上进行分析;
步骤1.4.4:在超时时间内持续分析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则推送异常消息至Kafka,若在超时时间内都无异常,则推送正常消息至Kafka;
步骤1.4.5:从Kafka消息队列消费消息,显示正常或异常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视频分析技术的智慧车站运营辅助联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5,在卷帘门开启阶段,通过智能视频分析出入口卷帘门内外状况,若有异常情况立即联动停止卷帘门开启,具体包括:
步骤1.5.1:发送摄像头预置位调节控制命令到视频监控系统,调用摄像头拍摄卷帘门内外画面;
步骤1.5.2:HTTP接口发送参数至视频分析系统,所述参数包括业务类型、动作、摄像头ID和分析时长;
步骤1.5.3:HTTP接收参数,并根据参数调用卷帘门异物检测算法在对应的摄像头上进行分析;
步骤1.5.4:在超时时间内持续分析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则推送异常消息至Kafka,并通知综合监控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发送停止开启卷帘门命令给BAS系统,卷帘门停止开启;若在超时时间内都无异常,则推送正常消息至Kafka;
步骤1.5.5:从Kafka消息队列消费消息,显示正常或异常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57854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