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08736.6 | 申请日: | 2021-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0236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发明(设计)人: | 肖军;徐荣彬;余沛新;靳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数通信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30/06;G06F16/9535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汇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94 | 代理人: | 董涛 |
地址: | 510507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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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动化 渠道 营销 系统 | ||
1.一种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基础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信息数据以及营销资料数据,并构建营销商机数据库;
商机分析模块,用于根据营销商机数据库对用户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生成辅助营销商机信息;
服务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服务数据,根据用户服务数据判断是否创建商机工单;
工单处理模块,用于在需要创建商机工单时,新建商机工单,并完成商机工单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机分析模块包括:
用户信息提取单元,用于从营销商机数据库中提取用户信息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生成用户个人需求信息;
营销资料归类单元,用于从营销商机数据库提取营销资料数据,并进行数据归类,生成业务详单信息,所述业务详单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权益信息以及办理条件信息;
数据对比单元,用于将用户个人需求信息与业务详单信息进行比对,生成辅助营销商机信息,所述辅助营销商机信息至少包括当前用户能够办理的业务类型以及相应的用户权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数据获取模块包括:
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用户服务数据,所述用户服务数据为营销者输入的反馈信息;
需求分析单元,用于分析用户服务数据,判断其中是否包含新的用户需求;
工单确认单元,用于若用户服务数据包含新的用户需求,则需要创建新的商机工单。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单处理模块包括:
工单新建单元,用于根据用户服务信息确定新建的商机工单类型并创建商机工单;
工单发布单元,用于发布商机工单,并推送给相应的营销者;
工单监控单元,用于确定当前商机工单的执行营销者,并进行实时工单跟踪,直至工单完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机工单的执行营销者无法完成该商机工单时,则进行甩单处理,此时商机工单被重新推送,并确定新的执行营销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营销者需在预设的时长内完成该商机工单,否则视为工单超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营销商机信息至少包括当前订单的辅助资料信息以及潜在商机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机工单成功完成时,则该商机工单的相关数据作为成功案例录入预设的历史订单数据库。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化的渠道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权益采用海报形式呈现,所述海报包括用于分享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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