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楼宇电动汽车的最优能量管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431346.3 | 申请日: | 2021-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0639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江南;程韧俐;史军;祝宇翔;张炀;车诒颖;刘傲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3/32 | 分类号: | H02J3/32;H02J3/24 |
代理公司: | 深圳汇智容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38 | 代理人: | 熊贤卿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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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楼宇 电动汽车 最优 能量 管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适用于楼宇的电动汽车最优化能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构建电动汽车参与能量市场的效益模型;
步骤S11,构建电动汽车参与频率调节的效益模型;
步骤S12,根据所述电动汽车参与能量市场的效益模型以及参与频率调节的效益模型,确定电动汽车充放电综合效益模型,并进行求解处理获得电动汽车的能量最优管理结果,根据所述最优管理结果对所有电动汽车进行充放电管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0进一步包括:
步骤S100,以下述公式计算确定参与能源套利的电动汽车所产生的收益:
其中,Arbr代表参与能源市场的收入;代表从能源市场买入的电能;代表从卖出给能源市场的电能;lmpdt代表实时电价;d代表天;t代表小时;
步骤S100,采用下述约束条件对电动汽车参与能量市场进行约束:
其中,BPR代表电池额定功率,和是0至1之间的变量,决定了电动汽车处于放电状态还是充电状态进行套利,并确保电池不在同一时间进行充放电;通过不等式(2)和(3)控制买卖电量不超过电池的额定功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1包括:
步骤S110,根据每一电动汽车可用充电功率或放电功率提前在市场上投标以参与频率调节,电网发出RegD信号确定每一电动汽车的实际需求量;
步骤S111,采用下述公式(4)计算获得所有电动汽车参与频率调节所产生的收入:
式中,Regr代表参与频率管制所得收入;代表每小时监管市场容量出清价格;代表每小时监管市场表现出清价格;Mdt代表电动汽车里程比;Sdt代表电动汽车电池系统评分;Fbid,dt代表可在频率调节市场投标的总容量;
步骤S112,并以下述约束条件对电动汽车参与频率调节进行约束:
其中,代表充电投标量;代表放电投标量;Fbid,dt为一个正数,表示上升(放电)或下降(充电)的功率;代表与监管市场放电相关的0-1变量;代表与监管市场充电相关的0-1变量;代表调节功率上行提供的实际功率;代表监管市场发出的上行信号;λ代表电池放电/充电效率;代表调节功率下行提供的实际功率;方程式(8)和(9)定义了由电网RegD信号和电池转化效率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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