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5G北斗技术的无人机数字农业应用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361878.4 | 申请日: | 2021-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0045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7 |
发明(设计)人: | 龙永坚;朱幸辉;王江述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精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 |
代理公司: | 湖南正则奇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3105 | 代理人: | 肖美哲 |
地址: | 417100 湖南省娄底市涟***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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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北斗 技术 无人机 数字 农业 应用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基于5G北斗技术的无人机数字农业应用系统,涉及数字农业技术领域,通过建立知识库,并在知识库内建立有农作物知识子库,农作物虫害信息子库、农药知识信息子库,无人在进行农业作业时,通过农作物虫害信息子库、农药知识信息子库对正在进行的农业作业内容进行智能判定,从而实现对无人机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管,从而实现通过无人机提高农业作业的效率和安全性;将运营中心、监管中心以及作业中心与云平台进行通信连接,从而使得运营中心、监管中心和作业中心在运行过程中,能够直接通过云平台中调用彼此获得的信息,从而完成数据的互联互通。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数字农业技术领域,具体是基于5G北斗技术的无人机数字农业应用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制造和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无人机的工艺越来越成熟,性能大幅提升;无人机在很多行业中开始使用,且具备较为可观的市场规模前景,为许多行业带来业务模式变革和管理规则的改变。
现有的农业操作主要依靠人工操作,其过程麻烦、费时、费力、甚至危险,无人机却可以高效、安全的完成任务,如何将无人机与农业操作有效的结合,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现提供基于5G北斗技术的无人机数字农业应用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基于5G北斗技术的无人机数字农业应用系统。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基于5G北斗技术的无人机数字农业应用系统,包括云平台、监管中心、运营中心和作业中心,所述监管中心、运营中心和作业中心的数据彼此通过云平台进行互联互通,所述监管中心通信连接有飞行管理模块,用于监管无人机的飞行数据,所述运营中心通信连接有信息管理模块,所述信息管理模块通过建立无人机信息库和人员信息库对无人机信息和人员进行管理,所述作业中心用于对无人机作业内容进行监控,且建立有知识库,通过在知识库内建立的农作物知识子库,农作物虫害信息子库、农药知识信息子库,从而对无人机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管。
进一步的,无人机信息库和人员信息库的建立过程包括:
建立无人机信息库和人员信息库,登记无人机配置信息,将无人机配置信息上传至无人机信息库内进行保存;
在人员信息库内分别建立农户信息子库和飞手信息子库;
获取合作社信息或个体户信息,并将合作社信息及个体户信息上传至农户信息子库内。
进一步的,所述飞手信息子库用于对无人机飞手的飞行资质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包括:
输入人员基本信息;
完成人员基本信息的输入后,将飞行资格证书进行上传,然后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则将无人机配置信息上传至无人机信息库内,同时完成无人机飞手的飞行资质的审核,将飞手的基本信息上传至飞手信息子库内进行保存。
进一步的,对无人机的飞行数据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过程包括:
设置飞行空域,并在飞行空域中建立准飞区域和禁飞区域,通过5G北斗技术,根据飞行空域生成卫星地图;
输入飞行许可申请内容,申请无人机飞行许可,获得无人飞行许可后,根据申请内容进行无人机飞行;所述申请内容包括无人机飞手信息、无人配置信息、飞行时间段以及飞行区域,在获得无人机的飞行许可申请后,通过5G北斗技术对无人机的位置进行定位,并实时获取无人机的飞行数据。
进一步的,无人机的飞行数据的获取过程包括:
获取卫星地图,并根据申请内容中的飞行区域,在卫星地图中根据飞行区域将相应的区域标记为无人机准飞区域,无人机准飞区域以外的区域标记为无人机禁飞区域;获取无人机的飞行状态,所述无人机的飞行状态包括静止状态以及飞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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