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针对组织的即时消息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111067848.2 | 申请日: | 2018-05-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914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6 |
| 发明(设计)人: | G·里奇;G·蒂鲁马莱;P·洛沃;R·洛赫;S·罗帕廷;M·库马尔;A·马卢索;T·罗谢特;A·扎瓦尔;A·派瑞马特科;D·B·波莱克;N·J·塞科斯塔 | 申请(专利权)人: | 苹果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51/04 | 分类号: | H04L51/04;H04L65/1066;H04L65/1069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李晓芳 |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针对 组织 即时消息 系统 | ||
本公开涉及“针对组织的即时消息系统”。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即时消息系统可针对多个组织(例如企业)建立即时消息账户以允许所述组织的客户或用户在客户与组织之间进行双向即时消息会话。所述即时消息系统可以使用注册门户以允许组织通过提供账户信息以设置企业/组织即时消息账户。然后,可使用所述账户信息更新一个或多个可搜索数据库,所述一个或多个可搜索数据库允许客户具有多个入口点到与所述即时消息系统中的注册企业中的每个的即时消息会话中。例如,通过web浏览器或地图应用程序的搜索可提供搜索结果,所述搜索结果包含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对在客户的设备上呈现的可选即时消息选项的访问。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8年5月16日、发明名称为“针对组织的即时消息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No.201810464528.2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公开所述的实施方案涉及即时消息系统,诸如在线文本消息系统或基于蜂窝电话和智能电话的系统或类似系统,如果两个用户都是“在线”,则所述系统允许用户近乎即时地发送和接收文本(和其他内容)。
背景技术
文本即时消息系统多年前即开始使用。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智能手机推出之前,诸如Verizon或ATT等无线蜂窝电话运营商即允许通过手机短消息服务发送文本消息。通常,SMS消息的传输数据量受到由运营商建立的规则的限制。近来,随着智能电话(例如,iphone)和平板电脑(例如,ipad)的使用増加,即时消息系统已经开发了发送图像诸如照片或表情符号或视频的能力。此外,(除了使用无线运营商的蜂窝电话网络之外)即时消息系统诸如Apple公司(Cupertino,California)的iMessage允许用户通过“公共”网络发送和接收文本和图像,所述“公共”网络包括“公共”WiFi接入点(例如,在机场、咖啡店等)和互联网。
发明内容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即时消息系统可针对多个组织诸如多个企业建立即时消息账户,以允许该组织的客户或用户在客户与组织之间进行双向即时消息会话。即时消息系统可以使用注册门户以允许组织通过向即时消息系统提供账户信息以设置企业/组织即时消息账户。然后,可使用账户信息更新一个或多个可搜索数据库,该数据库允许在即时消息系统中也具有即时消息账户的客户具有多个入口点到与即时消息系统中的注册企业中的每个的即时消息会话中。例如,通过web浏览器或地图应用程序的搜索可提供搜索结果,该搜索结果包含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对客户设备上呈现的可选即时消息选项的访问,并且该选项可由客户或用户选择以发起与企业或组织的双向即时消息会话。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由即时消息系统执行的方法可包括以下操作:存储和接收来自多个组织的账户信息,其中该账户信息用于为每个组织创建一个或多个即时消息账户以与每个组织的客户或用户进行一个或多个即时消息会话;更新一个或多个可搜索数据库以包括针对所述多个组织中的每个组织的账户信息的至少一部分;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搜索查询并且使用所接收的搜索查询执行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可搜索数据库的搜索;并且传输来自搜索的搜索结果,该搜索结果被传输到第一用户的设备,并且搜索结果提供对至少一个显示的即时消息选项的访问以发起与第一组织的即时消息会话,所述第一组织为所述多个组织中的组织之一。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方法还可包括响应于第一用户对所显示的即时消息选项的选择,通过为即时消息系统的一部分的一个或多个即时消息服务器在第一用户的设备与第一组织之间建立双向即时消息会话。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除了由组织使用以与组织的客户或用户进行即时消息会话之外,一个或多个即时消息服务器还由公众的成员使用向公众的其他成员发送文本消息和其他内容。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公众成员拥有或使用包括即时消息应用程序的设备,该设备被配置为与即时消息服务器一起操作,以便将文本消息和其他内容发送给公众的其他成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苹果公司,未经苹果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067848.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