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997432.4 | 申请日: | 2021-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740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9 |
发明(设计)人: | 凌瑛;周昊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50/02 |
代理公司: | 安徽思沃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220 | 代理人: | 李彦程 |
地址: | 312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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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平台 农副产品 营销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属于农副产品营销技术领域,包括营销辅助子系统、用户移动端、直播型电商平台、数据监控模块和大数据分析模块;本发明以新兴直播型电商平台为依托,借助短视频和直播形式上传和直播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过程,通过视频方式不仅有利于提高客户兴趣度和好奇心,还能促使客户对农副产品进行全面了解,提高客户购买欲望;此外,本发明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取直播信息、用户信息和订单信息并进行大数据挖掘,从而有利于发现目标普通用户和目标企业用户的潜在购买需求,并基于其通过制定针对性营销计划进行精准推荐,进而有利于提高农副产品成交量。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副产品营销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
背景技术
经检索,中国专利号CN110298734A公开了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该发明虽然借助传统电商平台实现了农副产品营销,但基于传统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信息量较低,无法使消费者全面了解农副产品,从而无法提高农副产品成交率;农副产品,是由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每个大类又分若干小类;现有的农副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线下销售”和“传统电商平台销售”两种;其中,线下销售中间的流通环节较多,导致农副产品运输时间变长,造成农副产品的营养价值和鲜度降低,影响农副产品的价格,给农副产品的销售带来不便,同时过多营销环节易降低农副产品生产者的利润;而传统电商平台销售虽然缩短了营销环节,但无法使消费者全面了解农副产品,从而无法提高农副产品成交率,目前,新型直播带货平台日益昌盛,其借助视频直播为媒介,为产品销售提供良好渠道,如何通过现有新型直播带货电商平台为农副产品进行高效益营销已成为当下研究重点;因此,发明出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变得尤为重要;
现有的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大多是基于传统电商平台实现的,其虽然缩短了农副产品营销环节,但无法使消费者全面了解农副产品,且无法为农副产品提供数据分析,从而无法提高农副产品成交率;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而提出的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电商平台的农副产品营销系统,包括营销辅助子系统、用户移动端、直播型电商平台、数据监控模块和大数据分析模块;
其中,所述营销辅助子系统包括产品上架模块、短视频上传模块、结果获取模块和营销策划模块;所述直播型电商平台包括用户信息模块、产品展示模块、视频展示模块、带货直播模块、产品下单模块、交流沟通模块、产品预订模块和产品推荐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产品上架模块用于农副产品生产者将农副产品基本信息上传至所述直播型电商平台,所述农副产品基本信息包括图文信息、商品类型以及商品单价;所述短视频上传模块用于农副产品生产者将农副产品相关视频上传至所述直播型电商平台,所述农副产品相关视频包括但不限于种植环境视频、种植过程视频和生产加工视频。
进一步地,用户移动端的使用对象包括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所述用户移动端用于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进行所述直播型电商平台的账号注册、登录和用户信息上传;所述用户信息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用户信息,并进行界面展示,所述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类型、企业类型和用户标签,所述用于标签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工作类型和用户喜好。
进一步地,所述产品展示模块用于获取农副产品基本信息,并进行平台展示;所述视频展示模块用于获取农副产品相关视频,并进行平台展示;所述带货直播模块用于农副产品生产者通过直播形式推销农副产品;所述产品下单模块用于用户进行农副产品生产下单支付;所述交流沟通模块用于用户与客服进行农副产品信息交流;所述产品预订用于用户对农副产品进行提前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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