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肽在制造用于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组合物中的用途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953057.3 | 申请日: | 2016-11-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7658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 发明(设计)人: | 高成昊;李圭庸;金商在 | 申请(专利权)人: | 珍白斯凯尔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8/10 | 分类号: | A61K38/10;A61K45/06;A61P25/16;A61P9/10;A61P25/28;A61P25/14;A61P2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庞东成;李栋修 |
| 地址: | 韩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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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制造 用于 治疗 神经 退行 性疾病 组合 中的 用途 | ||
1.肽在制造用于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组合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药物有效量的由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组成的肽,
其中所述神经退行性疾病是脑疾病、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外周神经疾病、肌萎缩性侧索硬化、亨廷顿病、脊髓小脑变性和多发性神经病中的任一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物与一种或多种神经疾病用治疗剂共同治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神经退行性疾病是早期、进行性或重度神经退行性疾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SEQ ID NO:1的肽作为药物活性成分以0.0001至100mg/kg/天的剂量施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SEQ ID NO:1的肽作为药物活性成分以0.01至200mg/kg/天的剂量施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SEQ ID NO:1的肽作为药物活性成分每一周至每四周施用一次,总共四次以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口服、直肠内、经皮、静脉内、肌内、腹膜内、髓内、鞘内、皮内或皮下施用所述组合物以注入作为药物活性成分的所述SEQ ID NO:1的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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