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07917.2 | 申请日: | 2021-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3379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2 |
发明(设计)人: | 庞福振;高聪;李海超;腾瑶;巩庆涛;王娜;杜圆;汤旸;贾福鑫;张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院;鲁东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L2/10 | 分类号: | A61L2/10;A61L2/26;A61L2/24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阳光惠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3211 | 代理人: | 张宏威 |
地址: | 150000 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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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海关 高效 接触 式消杀 仪器 | ||
1.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杀仪器包括:控制系统、传动系统和消杀系统;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用于驱动所述传送系统的驱动模块;所述的消杀系统包括:消杀箱主体(1)、底部紫外线箱(4)和消杀模块;所述的消杀箱主体(1)是两端开口的筒型结构;所述的底部紫外线箱(4)位于所述的消杀箱主体(1)底板内侧,照射方向为消杀箱主体(1)的内部;所述的消杀模块包括三个消杀单元,每个单元包括伸缩支架(7)、紫外线灯(8)和传感器(9);所述的紫外线灯(8)固定于伸缩支架(7)的活动端,用于照射所述的消杀箱主体(1)内部;所述的传感器(9)固定于伸缩支架(7)的活动端,用于检测紫外线灯(8)与被消杀的货物(11)之间的距离,并将所述距离信号发送给控制系统,通知系统通过信号控制伸缩支架(7)伸缩,达到控制紫外线灯(8)与被消杀的货物(11)之间的距离;所述的三个消杀模块分别固定在消杀箱主体(1)内部的左侧壁、右侧壁和上壁;所述的传动系统包括:传送带(2);所述的传动带(2)的传送段位于所述的底部紫外线箱(4)的上表面,传送带(2)采用透光的材料制成,传送带(2)用于将被消杀的货物(11)从消杀箱主体(1)的进口处传送至出口处;所述的驱动模块用于驱动传送带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杀箱主体(1)为U字型两端开口的筒型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杀仪器还包括:2个感应门(12);所述2个感应门(12)分别设置在消杀箱主体(1)的两端开口侧,用于封闭两个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杀仪器还包括:支撑架(5);所述的支撑架(5)用于支撑消杀箱主体(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杀仪器还包括:万向轮组(6);所述的万向轮组(6)固定于所述的支撑架的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杀单元还包括:石英聚光透镜(10);所述的石英聚光透镜(10)覆盖在紫外线灯(8)上。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杀箱主体(1)和感应门(12)为保温材质制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杀仪器还包括:用于对所述仪器进行控制的控制箱(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外线灯(8)发出C波段紫外线光。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关高效非接触式消杀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杀仪器还包括多个消杀模块,所述多个消杀模块沿消杀箱主体(1)内侧壁等间距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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