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49995.1 | 申请日: | 2021-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4999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丁宝志;赵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沈攀攀;许亦琳 |
地址: | 20001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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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脊柱 椎间半 融合 装置 | ||
1.一种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有第一植骨内腔(4)的上椎体固位部(1)和设有第二植骨内腔(5)的下椎体固位部(2);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包括上椎体接触面(11);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包括下椎体接触面(21);所述第一植骨内腔(4)在上椎体接触面(11)设有第一开口;所述第二植骨内腔(5)在下椎体接触面(21)设有第二开口;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和下椎体固位部(2)之间设有活动组件(3);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上远离上椎体接触面(11)的一侧设有第一槽体(6),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远离下椎体接触面(21)的一侧设有第二槽体(7),所述第一槽体(6)和第二槽体(7)围合形成活动组件容纳腔;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上设有上椎体固定件(8);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上设有下椎体固定件(9)。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和下椎体固位部(2)对称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的前端宽度大于上椎体固位部(1)的后端宽度;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的前端高度大于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的后端高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的前端宽度大于上椎体固位部(1)的后端宽度;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的前端高度大于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的后端高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上设有第一网状镂空单元,所述第一网状镂空单元的孔隙率为30%~50%;孔径为0.1~0.7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椎体固位部(2)上设有第二网状镂空单元,所述第二网状镂空单元的孔隙率为30%~50%;孔径为0.1~0.7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椎体固位部(1)和下椎体固位部(2)之间的间距为1mm~4m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组件(3)选自活动圆球;所述活动圆球的直径为2mm~14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椎体固定件(8)包括多个第一固位钉,所述第一固位钉上均匀分布于上椎体固位部(1)的前端;所述下椎体固定件(9)包括多个第二固位钉,所述第二固位钉上均匀分布于下椎体固位部(2)的前端。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椎间半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椎体固定件(8)与上椎体固位部(1)之间的角度为30°~60°;所述下椎体固定件(9)与下椎体固位部(2)之间的角度为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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