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738575.3 | 申请日: | 2021-07-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2107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1 |
| 发明(设计)人: | 余鸿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区块动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08 | 分类号: | G06Q20/08;G06F16/25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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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电 数字 资产 实现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获取充电桩的电子凭证信息;
根据所述电子凭证信息确定智能合约;
将所述智能合约发送至区块链;
区块链统计所述充电桩产生的资产收益并根据所述资产收益和所述智能合约给予收益权方对应的资产分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凭证信息包括所述充电桩的一个或多个收益权方、所述充电桩的一个或多个收益权方的投资比例、所述充电桩的购买成本、所述充电桩的设立成本、所述充电桩的维护成本;
所述智能合约包括确立所述收益权方的收益分成比例,所述收益权方的收益分成比例根据所述收益权方的投资比例确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凭证信息还包括投资方;
所述投资方确定给予一个或多个收益权方对应的分成比例;
所述智能合约的收益权方的收益分成比例还由所述投资方确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智能合约发送至区块链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智能合约在各收益权方之间达成共识或和由所述投资方确定。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充电桩向区块链发送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的时间和对所述电动车输送的电能量,区块链根据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的时间和对所述电动车输送的电能量以及预设的收费系数确定应收取的充电费用并向用户收取;
所述充电桩产生的资产收益为实际已收取的充电费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根据所述资产收益和所述智能合约给予收益权方对应的资产分成包括:
从所述充电桩产生的资产收益中去除对应的所述充电桩的购买成本、所述充电桩的设立成本、所述充电桩的维护成本后根据所述智能合约给予收益权方对应的资产分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允许私有充电桩接入进行共享使用并获取对应的私有资产收益;
所述私有资产收益由所述私有充电桩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的时间和对所述电动车输送的电能量以及预设的收费系数确定。
8.如权利要求5或7所述的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收费系数根据对所述电动车进行充电的时间和对所述电动车输送的电能量进行确定。
9.一种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凭证获取单元,获取充电桩的电子凭证信息;
合约确立单元,根据所述电子凭证信息确定智能合约;
上链单元,将所述智能合约发送至区块链;
区块链,统计所述充电桩产生的资产收益、根据所述资产收益和所述智能合约给予收益权方对应的资产分成。
10.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该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可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充电桩的数字资产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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