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致变色器件在审
申请号: | 202110642507.7 | 申请日: | 2021-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7784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0 |
发明(设计)人: | 吴丞培;李成焕;罗龙祥;金亨谟 | 申请(专利权)人: | SKC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53 | 分类号: | G02F1/153;G02F1/1514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王卫彬;黄大任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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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器件 | ||
1.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介于第一基底层和第二基底层之间,
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包括第一变色层及第二变色层,
上述第一变色层包括还原性变色物质,
上述第二变色层包括氧化性变色物质,
在下述式1中定义的c值为1.0至1.6,
式1
c=T2/T1×b/a
在上述式1中,
T1着色时间是通过向上述电致变色器件施加3V的电源,使可见光透射率由65%变为15%所需要的时间(s),T2褪色时间是测量上述着色时间之后通过改变电流方向,使可见光透射率由15%变为65%所需要的时间(s),a为第一变色层的厚度(nm),b为第二变色层的厚度(n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b/a值为1.5至2.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a值大于100nm,上述b值小于700n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透射率由15%变为65%时,将IR线透射率变化(%)除以50%而获得的dI/dV(15-65)值为0.42至0.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透射率由15%变为65%时,将UV线透射率变化(%)除以50%而获得的dU/dV(15-65)值为0.38至0.4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透射率为15%时,IR线透射率为23%以下,UV线透射率为3%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
包括:
第一电极层;
第一变色层,形成在上述第一电极层上;
电解质层,形成在上述第一变色层上;
第二变色层,形成在上述电解质层上;以及
第二电极层,形成在上述第二变色层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
第一阻隔层,介于上述第一基底层和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之间;以及
第二阻隔层,介于上述第二基底层和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之间,
上述第一阻隔层包括第1A阻隔层及第1B阻隔层,
上述第二阻隔层包括第2A阻隔层及第2B阻隔层,
上述第1A阻隔层和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为1:2至1:10,
上述第2A阻隔层和上述第2B阻隔层的厚度比为1:2至1:1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基底层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分别包括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碳酸酯(PC)、聚酰亚胺(PI)、聚环己二甲基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CT)、聚醚砜(PES)、尼龙(nylon)、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及环烯烃聚合物(COP)。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基底层的厚度为10μm至300μm,上述第二基底层的厚度为10μm至30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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