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装置以及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0543827.7 | 申请日: | 2021-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4748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发明(设计)人: | 荣志强;朴庆峰;宋玉河;张大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大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66 | 分类号: | B60L53/66;B60L53/16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11646 | 代理人: | 孔默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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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充电 控制 方法 装置 以及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电动车辆端通过充电枪充电;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当前时刻与所述充电枪的充电完成时刻之间的目标时长;
判断所述目标时长是否大于预设时长;
如果所述目标时长大于所述预设时长,则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从解锁连接状态改变为锁定连接状态;其中,所述锁定连接状态表示所述充电枪无法从所述电动车辆端上拔离,所述解锁连接状态表示所述充电枪可从所述电动车辆端上拔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目标时长是否大于预设时长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如果所述目标时长大于所述预设时长,则执行向所述电动车辆端发送超时上锁信号、发出超时上锁的提示音、向终端发送超时上锁信号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当前时刻与所述充电枪的充电完成时刻之间的目标时长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是否连接;
如果连接,则执行所述确定当前时刻与所述充电枪的充电完成时刻之间的目标时长的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当前时刻与所述充电枪的充电完成时刻之间的目标时长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在所述充电枪对所述电动车辆端充电完成的时刻,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从所述锁定连接状态改变为所述解锁连接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充电枪对所述电动车辆端充电完成的时刻,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从所述锁定连接状态改变为所述解锁连接状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执行向所述电动车辆端发送已解锁信号、发出已解锁的提示音、向终端发送已解锁信号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充电枪对所述电动车辆端充电完成的时刻,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从所述锁定连接状态改变为所述解锁连接状态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检测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是否存在交流充电情况;
如果存在交流充电情况,则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为所述锁定连接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如果存在交流充电情况,则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为所述锁定连接状态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电动车辆端是否进入点火状态;
如果进入点火状态且所述充电枪对所述电动车辆端的充电未完成,则向所述电动车辆端发送充电未完成的警示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电动车辆端是否进入点火状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如果进入点火状态且所述充电枪对所述电动车辆端的充电已完成,则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从所述锁定连接状态改变为所述解锁连接状态。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解锁信号;
根据所述解锁信号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为所述解锁连接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锁定信号;
根据所述锁定信号控制所述充电枪与所述电动车辆端之间的连接状态为所述锁定连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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